乌兰县人民法院应用数字法院系统力推信息化建设

12.09.2014  12:56

        乌兰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顺利完成了数字法院系统的开通使用。通过实际应用,全院干警基本掌握了数字法院系统中的立案、分案、审理、结案、评查、归档、维护等操作,为法院信息化建设又迈进了重要一步。

        一、培训结合实际操作,掌握应用知识。派出立案、刑事、民事、执行、网络管理等具体业务承办人赴全州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培训班,学习系统各个功能模块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培训结束后负责各个业务庭室相关人员的操作应用,一对一、点对点指导掌握案件办理、审判管理、电子卷宗、系统维护等系统操作内容,为系统上线应用奠定基础。

        二、部门人员职责明确,科学分工合理。数字法院系统提供了多种用户角色和完备的权限树。角色权限可以细分到模块中的每一个功能,为实际灵活地分配权限提供了可能。我院充分利用了数字法院的组织机构和用户权限功能,依据业务庭室,为每一个部门都设置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独立的操作权限。每一部门都只能对本部门负责的案件流程进行操作、部门内部每一个人都只能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操作,充分保证了案件的独立审理、审理信息的保密以及责任的合理承担,避免了权责不明、相互推诿、交叉办案的现象出现。

        三、加强系统运营维护,保障安全运行。以网络管理员为负责信息网络管理主体,维护好本院信息网络系统,防范外部与控制内部相结合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法院信息化网络专网专用,与其他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物理隔离,全面做好网络安全保密的技术防范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网络信息系统操作技能,提高信息网络应用技能水平,

        法院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司法公开、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今后,我院将以此为依托,不断提升科学化审判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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