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人民法院荣获“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22.12.2016  01:12




    12月20日,乌兰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2011-2015年乌兰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乌兰县人民法院位列其中,成为全县荣获“先进集体”的10个单位之一。

    自2011年开展“六五”普法活动以来,乌兰县人民法院积极按照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该院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校、送法进企业等载体,利用发放法律宣传单、刊登经典案例、摆台接受群众法律答疑等形式,把“什么是法,怎么用法”的观念广泛传播到人民群众当中,使人民群众知道法律、了解法律,让人民群众能更合理的、更正当的维护自身的利益,推动人民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提高全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加快促进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建设的步伐。

    五年来,该院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自觉承担审判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义务。认真组织好刑事、民商事、执行部门法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干警的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活动,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调节各类经济纠纷,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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