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启动轻刑快审提升司法效率

17.12.2015  19:47

   11月25日,乌兰县公安局向乌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东某某危险驾驶案和马某某交通肇事案。两起案件均采用轻刑快审办理机制,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轻刑快审,是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审查机制的简称,能够有效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解决案多人少、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周期过长等问题,有利于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在这两起案件中,检察官经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及被害人亲属意见后,认为这两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于适用轻刑快审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随后,承办人在6个工作日内简化制作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快速提出提起公诉的办理意见,经批准后,于12月1日将两起案件起诉至乌兰县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