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

26.09.2016  10:38

  青海新闻网讯 9月22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乌兰县第十四届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中共乌兰县十三届委员会《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乌兰而不懈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乌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国共产党乌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乌兰县出席中国共产党海西州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指出,《报告》从四个方面提出前五年的重点工作。突出特色产业,强化品牌优势,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打造“繁荣富强新乌兰”。坚持生态立县,推动绿色发展,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打造“绿色生态新乌兰”。优化发展环境,统筹城乡发展,扎扎实实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打造“幸福和谐新乌兰”。加强党的建设,狠抓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打造“团结奋进新乌兰”。

  会议提出,《报告》全面回顾了县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时期乌兰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总结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乌兰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归纳了六条有益经验启示,提出了未来五年乌兰县要按照省委“131”和州委“2456”总体要求,实现“345”发展目标,即与全州同步实现整体脱贫、同步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煤化工、新能源、高原特色旅游和高原特色生物产业四个特色产业基地;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和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会议号召,乌兰县广大共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要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在“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乌兰各族人民美好梦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