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采取“党建+”模式打赢脱贫攻坚战

03.11.2016  23:20

  青海新闻网讯 乌兰县以“党建+”模式,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完善考评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党建脱贫深度融合,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火车头”。

   “党建+人力资源”  筑牢“攻坚堡垒”

  乌兰县按照从上到下健全脱贫攻坚领导班子的原则,为各级党组织配备精兵强将,奠定脱贫攻坚的人力基础。按照县委总负责、部门协调、乡镇实施、村级落实的分工机制,紧扣“党委管、政府抓、干部帮、基层推、社会扶”五个关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列为县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高位推动。

  同时,优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力量,坚持高标准精准选派,共选派第一书记19名、脱贫干部53人,做到因村选人、人岗相适、应派尽派,保障“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选派覆盖所有贫困村,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找门路、筹资金、授技术、讲办法、拓市场,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各项帮扶任务的落实。截至目前,扶贫工作队有针对性的制定了575条帮扶措施,已实施387条;为全县贫困户解决就业岗位159个,落实脱贫发展资金230万元,送去慰问品及生产资料累计63.69万元,切实解决了贫困户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党建+精准施策”铸造“攻坚利刃”

  乌兰县按照“八个一批”及十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的要求,始终坚持找准关键点、抓住支撑点,集中发力,精准施策,切实把握精准脱贫工作的针对性和长效性。

  一是实施好易地搬迁项目。将易地搬迁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结合起来,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200万元,以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生活环境。

  二是推进危房改造。针对不能享受易地搬迁项目,属于就地改造的贫困户危房,县财政筹集资金225.5万元,对27户通过补助的形式动员贫困户自建。

  三是低保政策兜底扶贫。通过“三评、三审、三公示”,做到应保尽保,使贫困户真正得到实惠。截至目前,为全县405户、1113人已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的贫困户发放保障金共计135.48万元。

  四是开展医疗救助扶贫。落实“一免七减”、医疗精准扶贫“十覆盖”措施及参保专项补助制度、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全县1113贫困人口中,发生医疗费用的为161人次、医疗总费用为55.42万元,总计报销39.07万元。

  五是实施发展教育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子女就读的179名贫困学生,分别按照各类标准进行资助。

  另外,通过加强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扶贫、实施金融扶贫、爱老敬老救助扶贫、生态保护扶贫、文化惠民专项扶贫、水利专项扶贫工作、通信扶贫工作、电子商务及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电力扶贫工作、科教扶贫工作、交通扶贫专项工作等具体扶贫措施,铸就扶贫攻坚利刃,实现建档立卡户年底“清零”、贫困村年底“摘帽”。

  “党建+强村富民”  实现“两个提高”

  乌兰县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积极探索脱贫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把党建工作和脱贫攻坚拧成“一股绳”、铸成“一块钢”,全面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两个提高”目标。

  在“强村”目标方面,县委书记连续两年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书记本人亲抓亲管亲为的党建项目来推动实施。截至目前,乌兰县38个行政村中,年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有11个、5万元至10万元的村有8个、10万元至50万元的村有3个、50万元至100万元的村有9个、100万元以上的村有7个,38个行政村的村集体经济积累总数达到2709.85万元(含村级互助资金),全县集体经济“空壳村”已全部“清零”,村级家底从无到有、从弱变强,彻底把过去的“短板”变成了现在的“亮点”。

  在“富民”目标方面,年内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刚性增长可达3282元以上,人均家庭资产增加6400元以上,年底全县贫困人口将全部“清零”。

   “党建+考评体系”  确保“脱贫摘帽”

  制定完善“党建考核看脱贫、干部考评看脱贫、干部任用看脱贫”的政策措施,树立“以党建促脱贫,以脱贫成效检验党建实绩”的工作导向。将镇党委书记主抓精准脱贫、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部门联镇帮扶村工作列为党建工作考核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单位年终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了指挥部定期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制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和联系贫困村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等,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建立了县常委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等长效机制,通过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责任到人、任务上肩、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将精准脱贫工作列入县、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述职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精准脱贫工作中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进行重点跟踪培养,优先提拔使用;对重视不够、履行责任不到位的约谈提醒;对精准脱贫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真正把基层组织优势变成脱贫攻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