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法院“三举措”落实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

16.11.2015  18:09

        乌兰法院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大力推进“平安乌兰”建设,为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平安建设活动。院党组把稳定工作纳入全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加强全院干警对深化“平安乌兰”建设活动的责任感,落实责任部门、专职人员,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制度,从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强化涉诉信访处理,加强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警处置能力,做好司法为民,强化队伍建设、自防工作等。实行综治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年初有研究部署,半年有自查小结,年终有总结。

        二是强化审执工作,为“平安乌兰”建设尽心尽责。依法惩治犯罪,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着重抓好与创建“平安乌兰”建设有关的案件审理。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加大对传统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破产案件以及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采取巡回办案、司法救助等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执行工作。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对“老赖”执行力度,推行公开和曝光机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建立执行24小时全勤值班制度,建立快速执行工作机制。

        三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 “四个标准化”打造诉讼服务中心,积极为群众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法律咨询等服务。认真落实普法宣传教育新任务。把法庭开到社区、村社、牧区,把调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庭后释法”、  “法院开放日”活动、送法进“企业、乡村、社区、学校、机关”等,利用“乌兰法院”人民、腾讯、新浪微博、微信、门户网站促进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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