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法院打击刑事犯罪重拳见实效

15.12.2015  18:17

        乌兰县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刑事审判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刑事案件26件,对33名犯罪分子判处了刑罚,通过刑事制裁的严厉性,有力地打击的各类犯罪活动,切实担负起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职责。

        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该院先后组织开庭审判了强奸、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重大刑事案件,突出重点打击了一批严重影响和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如,刘某某系列抢劫、强奸、盗窃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马某某等四人共同盗窃十三起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该院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区别对待不同的案件情况,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过失犯罪,以及具有立功、自首、积极悔过等情节的,在量刑时均予以充分考虑,真正做到当严则严、应宽则宽、宽严结合。

        为确保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该院始终坚持“铁案”标准,严把案件的法律关、证据关和事实关,坚持依法办案、证据定罪、适度量刑,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要求,充分保障案件各方的诉讼权利,对所有案件均实行“一案一评一说理”制度,将定罪量刑的评议记录在案存档,并在裁判文书中,主动释明定罪量刑的理由和依据。

        为增强办案工作的透明度,该院严格按照司法公开的相关要求,主动公示审判工作流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均按照法律规定公布开庭时间和地点,准许符合条件的公民进行旁听,还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加旁听,现场监督办案过程。对于生效法律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公示,充分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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