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首张电商营业执照核发

22.03.2019  12:00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3月19日,乌兰县个体工商户董女士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乌兰县第一张电商营业执照。这是自《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乌兰县发出的首张网络经营场所营业执照,标志着乌兰县电子商务监管时代来临。

  《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法律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型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要求通过淘宝、天猫、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核发营业执照。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方面,《电子商务法》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不同于以往的网店营业执照,该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以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需再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市场准入更为便捷。商家获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后,可以将执照在店铺首页上公示。对商家而言,更加诚信规范,更容易获得消费者认可;对消费者而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也能顺利找到商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