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法院开展环境日宣传活动

05.06.2017  21:32




    6月5日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三个“环境日”,同时也是第46个世界环境保护日,为进一步营造全区干群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6月5日上午,乐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区中心广场设立宣传点,扎实开展“环境日”主题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乐都区法院干警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宣传“环境日”的由来、环保知识及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并就群众提出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经统计,当天共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单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营造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这次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展示了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同时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提升了公民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