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社火:一场民间艺术盛宴

14.02.2017  22:38
海东时报

  

遍布城乡的春节、元宵节社火,是乐都文化艺苑中的一支奇葩,也是河湟谷地上的一场艺术盛宴。

  据文字记载,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祖,为传说中之火神。火,是人们煮食和取暖之源。远古人类认为火也有“灵”,并视之为神物加以崇拜,并形成祭祀“社”与“火”的风俗。追溯“社火”起源,它与远古时的图腾崇拜、原始歌舞有着渊源关系。

  乐都社火,是从古人崇拜自然的祭祀活动中发展而来。作为民间文艺活动形式,社火深深植根于广大群众之中,有着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形成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经久不衰。尤其是一年一度的春节到来,群众用“耍社火”这一艺术形式来欢度春节,预祝新的一年五谷丰登,人民安康,成为城乡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活动内容。

  乐都社火,从腊月开始准备,正月开始演出。演出时间一般都是正月初七八开始,正月十六结束。节目花样多,有前场、龙舞、狮舞、旱船、民乐队、小唱、八大光棍、彩车队、高跷、腰鼓、亭子等组成。在这些节目中,除场内依次表演的“内场”节目外,还有《傻公子送媳妇》《妖婆》《大头和尚》《武大郎卖炊饼》等的“外场”节目,随时穿行于队伍之间和“内场”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