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社火的文化溯源
乐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在全省享有“文化县”的美誉。遍布城乡的乐都社火,就是乐都文化艺苑中一朵艳丽的奇葩。
像其他地区一样,乐都社火也是从古人崇拜自然的祭祀活动中发展而来。作为民间文艺活动形式,乐都社火深深植根于广大群众之中,有着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形成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经久不衰。尤其是一年一度的春节到来,乐都群众用“耍社火”这一艺术形式来欢度春节,预祝新的一年五谷丰登,人民安康,成为城乡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活动内容。
“身子”的来历
乐都是个汉、藏、土、蒙等多民族聚居的县份,其中汉族人口约占90%。凡汉族聚居的村子,几乎都有社火。乐都社火的演出,一般都是以村为单位组织排练和演出的。但也有本乡几个村,或是邻乡几个村联合起来,一起排练和演出的。
乐都社火是包括音乐、舞蹈、曲艺、戏剧在内的综合文艺演出,内容极为丰富,节目花样繁多,形式也是多样,演员队伍阵容庞大。主要以锣鼓、灯官、秧歌、龙舞、狮舞、旱船、拉花姐和乐队在内的小唱,以及高跷、高台等节目组成。
1949年以前,乐都社火大都是由所在村的“三官元宵会”组织开展。会长一般都是由民众推荐村里德高望重的人来担任。会长以下还设会头和节目组长,共同负责组织安排社火演出事宜。
无论哪个社火队,演出之前,都是要到当地的“三官庙”谒庙降香。每当社火演出的日子一到,各社火队清晨或者上午就开始化装,俗称装“身子”。装完“身子”,先在庙里点灯降香、煨桑叩拜。然后到村里的“俄博”上去祭拜,以答谢过去一年神灵的保佑,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牛羊成群,人民安康。然后才出演社火。整个社火演出结束后,也是到庙上卸“身子”的。
关于社火中装扮“身子”的来历,有着各式各样的传说。
其中,有一个传说是这样的。相传,春秋战国时代,一天,楚庄王回城途中遭敌军包围。为安全脱身,找了一位“替身”。这位“替身”身着王服,头戴王冠,身骑大马。前有探马报信,武士开道,后有男女歌舞班子随行,俨然一副楚庄王鸾驾。此时的楚庄王则扮作哑巴,脸上抹黑,翻穿皮袄,混在随驾逃难的百姓中。当与敌军相遇时,楚庄王安全脱身,“替身”则被一路追杀。后来楚庄王成了七雄霸主,便留下了“耍社火”的习俗。因而,社火中的“灯官”及随行队伍,都是按当时突围的情景来装扮的。
还有一个传说,说是明太祖朱元璋驾崩后,皇太朱允炆继位,也是在逃难时扮演了社火中的“哑巴”角色,“胖婆娘”即为“皇后”,“灯官”是“宰相”,“拉花姐”是皇帝的“眷属”,等等。至今,乐都群众称社火中的“哑巴”是最大的“身子”。社火队伍中,“哑巴”的行动也是不受约束而自由的,更是一个活泼、滑稽,引人注目的角色。
乐都社火,是从腊月开始准备,正月演出的。演出时间一般都是正月初七八开始,正月十六结束。也有从正月初四开始的。正月十三是“杨公”忌日,因而,这天基本都停演一天社火。
在演出过程中,如果顺路遇到邻村的庙和“俄博”,也一样去祭拜。
接送社火习俗
各社火队的演出,一般大都是在本村街道、巷道里边行走边演唱。这样歌舞几圈后,再到村里地方开阔的大场和院落宽敞的人家演出。在街道、巷道里边行边演的社火叫作“过街社火”,在大场、人家演出的称为“坐场社火”。有些村庄白天表演“过街社火”,晚上则表演“坐场社火”。在表演中,还根据主人要求和实际情况,配合社火,演出《天官赐福》、《麒麟送子》、《刘海洒金钱》等传统眉户、秦腔折子戏。平常叫作“出故事”。
乐都社火还有“送社火”的习俗。在社火演出时,给本村有娶进新媳妇、老人贺寿、增添儿女、新宅落成和家里有较大喜庆之事的人家,以及附近无社火的村庄、机关单位、有关住户演出,叫“送社火”。“送社火”是社火演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也是社火队增加收入的一项主要来源。“送社火”有时也给较远的乡村去送。送到外乡的社火叫“出乡”。
“送社火”时,都要提前下帖子。等对方接了帖子,再去“送社火”。如果下帖时,对方不愿意接,也不强送,因人而异。
社火送到门前,主人是在用红纸或红布盖着的八仙桌上,摆上“香钱”和烟、酒、糖、果,并煨桑化裱,燃放鞭炮迎接,叫“接社火”。社火接下以后,“送社火”者在庭院里敲锣打鼓,舞龙耍狮,载歌载舞,还唱几段秧歌,以示祝福。“接社火”者也是在添完香钱后,忙碌敬烟、敬酒、散糖果,以示诚心和谢意。
“接社火”也有以村为单位,集体来相接的。在这种情况下,各家各户都要出人力物力。家家献出好烟酒、好食品相待,并摆好桌椅“接社火”。而“送社火”者则也要按规定程序,完整地表演好节目,达到主人满意。表演完毕离开时,还要用秧歌来答谢主人。各社火队所收的“香钱”,最后张榜公布,作为来年社火的启动经费。
乐都南山地区的社火中有个被称为“报子”的“身子”,身背骡马铜铃,腰系战裙,快走马,慢说话。在给其他村“送社火”时,若与其社火队相遇,主方“报子”便给宾方“报子”出难题,以问答形式提问历史大事、风土人情等问题。双方唇枪舌剑,热闹异常。若双方“报子”水平悬殊,答非所问而有失体面时,往往会产生一些摩擦,但终因会得到对方谅解而圆满收场。
社火的时代转变
改革开放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也越来越高。这样,很多乡村都自然而然有了社火队。每到春节,有的还到县城“送社火”。社火队到县城后,先给县委、县政府(现为区)拜年,而后演出节目。这是新时期出现的新现象,既意味着政府对民间文化的重视,也体现了民间文化对政府的依赖。之后再到有关企事业单位和本村在县城常年生活的人家去“送社火”。
1999年,高庙镇组织所属11个村的社火队,组成2300多人的高庙社火团,赴县城演出,产生很大影响。
随着时代发展,乐都社火不断也有新队伍、新节目、新内容增加。1981年10月,青海省群众艺术馆在乐都举办了全省社火改革学习班。学习班后,《钱棍》、《滚灯》和《伞灯》三个新节目加入到了乐都社火行列。
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中坝、下营两个藏族乡的藏族舞蹈队、和县城地区老年妇女秧歌队、老年妇女腰鼓队,以及县老年活动中心的老年萨克斯乐队、老年民乐队、老教师合唱队等方阵也相继加入到社火队伍行列,极大地丰富了乐都社火的内容。
进入新世纪以后,乐都政府更加高度重视“社火”这一群众性民间文化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予以支持,统一协调、安排社火调演活动。
每年正月十四、十五两天,部分乡镇的社火代表团队和县老年活动中心的社火团队,在县城举行规模性的社火调演。其中,县老年社火团由萨克斯乐队、民乐队、秧歌队、腰鼓队、老教师合唱队等20几个方阵组成,演员阵容异常庞大,演出内容丰富多彩。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城乡人民喜庆佳节、快乐向上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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