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意见 补齐乡镇政府服务短板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作为“针眼”的最基层政权机关和最基础独立行政单元的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如何,直接影响着城乡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日前,我省正式出台《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对于乡镇政府来说,最关键的是服务和管理权限。为此,《意见》的第一条便是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将依法下放乡镇政府,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
其次,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政策,健全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多种渠道,加大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投入。
同时,提升乡镇政府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乡镇政务公开和应对公众诉求处置能力,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参与、评价通道和权益保障机制。
做好困难群众托底线、救急难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服务,做到应救尽救,精准施救。强化乡镇政府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责任,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及自我保护有效衔接。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的第五条专门提出将增强乡镇政府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加快推进农村资产确权登记,明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农牧业产业布局,扎实开展精准扶贫,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增强对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能力,激发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和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最后,提升乡镇综合保障能力,改善乡镇机关工作和生活条件,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