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有了特殊通道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全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事业单位引进杰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可按规定申请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编制的限制,为事业单位引才建立特殊通道。
符合六种情形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承担国家或我省重大研究项目、课题,确需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急需人才的;
●聚焦全省创新创业、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急需聘用有创新实践经验的高层次科技研发人员、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
●为事业单位长远发展需要,确需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
●符合国家和我省对各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中有关特设岗位具体规定的;
●根据公共事业发展需要,引导优秀人才到重点领域、基层事业单位和一线艰苦岗位工作的;
●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需要设置的其他情形;
特设岗位控制在一定的数量和等级之内特设岗位一般设置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也可设置在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提供辅助支撑的主要技术工种岗位以及职业技术院校等主要实践教学技能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类别设置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工勤技能岗位类别设置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
省级事业单位的特设岗位可设置为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或者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的特设岗位可设置为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或者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乡镇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
设置特设岗位可以申请调剂编制我省事业单位在没有空缺编制但确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可以申请调剂编制设置特设岗位。由市州以上编制部门从本级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专门编制用于特设岗位,待特设岗位核销后,调剂的编制同时核销。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做好特设岗位的设置管理工作,为我省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型人才。(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