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民政基层基础 服务保障民生事业--西宁市各乡镇(街道)实现“民政办”全覆盖

11.05.2017  14:12
  近年来,西宁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办”建设,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规范工作制度、加强设施建设,确保民政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达到了“四有一高效”的目标,实现了民政业务在基层办事有机构......   近年来,西宁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办”建设,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规范工作制度、加强设施建设,确保民政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达到了“四有一高效”的目标,实现了民政业务在基层办事有机构、工作有规范、服务有标准、运行有保障,全面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民政服务网络全覆盖。
  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有地方办事”。西宁市把全面提高基层民政管理服务水平作为转变政府工作职能的首要任务,改变固有的传统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把“民政办”建设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民生理念转化为民政工作的具体实践,发挥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配合和积极参与作用,合力为基层民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截至目前,全市32个乡镇(街道)设有民政办,74个乡镇(街道)设有民政服务窗口,未设置民政办和民政窗口的业务工作均由乡镇(街道)所属的社会事务科进行管理和服务,各村委会(社区)均有民政服务职能。
  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有人办事”。为加强基层民政办建设,充实基层民政工作队伍,西宁市积极配备配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每个乡镇(街道)配备民政服务管理人员1-2名,共配备工作人员122名;每个社区配备民政助理员1名,共配备工作人员160名;每个村委会至少配备1名民政协调员,共配备人员917名。各乡镇(街道)按照“公开选、重点训、机制促、规范管”的原则,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有标准办事”。西宁市把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阵地建设,作为提升民政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水平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已基本建立为民服务类民政业务事项工作规范、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为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的工作意识,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均建立走访群众、特殊群体、群众“急难愁”三本“台账”,不断更新台账信息,提高民政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
  加强设施建设,确保“有能力办事”。西宁市依托省民政厅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全市160个社区的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区基础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社区精细化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建立相互协作机制,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几年来,西宁市以社区布局规划为引领,通过新建、购建、置换等方式,城市社区已达标133个社区,达标率83%;村委会达标587个,达标率60%。
  提升综合水平,确保“高效便捷办事”。基层民政办的设立,搭建了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的“平台”,民政办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包村,能够及时准确掌握群众的真实需要,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低保、五保及优抚对象,民政办工作人员做到按时服务上门;坚持走村入户进行家访,摸清乡镇困难群众的底数,分类登记,录入电脑,把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逐一制卡上墙,对困难原因、享受政策等一一标明,做到情况“一口清”,达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为做好农村特困群众的社会救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详细掌握了困难群众的家庭情况,规范了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救助、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低保等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和不到位。发生紧急灾害时,民政工作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实施有效的应急救助,提高了效率,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编  审:王伟 编辑:霍艳珺 供稿:西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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