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没能成交,中介费退不退?
购房维权:房子没成交费用退不退?
张女士通过某房产中介相中一套面积大概100平方米的二手房,价格近50万元,中介费按照房款的百分之一收取,大概4000元。由于张女士没有固定收入,所以银行贷款很难办下来,中介承诺再缴纳500元,可代办该证明。于是张女士一共给中介缴纳了大概5000元,随后三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可是,时隔几周,收入证明终于办下来,但银行审核并没有顺利通过,于是房子还是无法过户。
张女士索要自己交给中介的费用,中介却认为是原房主与张女士在私下交易,并告知张女士,先退还2500元,剩余的2000元暂时不退,除非在后期能够确定原房主与张女士没有私自交易后,才会退还。期间中介与张女士也并没有签订相关的书面协议。
记者就此案例咨询了西宁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栋,“首先,中介伪造收入证明的做法肯定不恰当。其次,中介疑虑原房主与购房者张女士私下交易,并无实际的事实来证明。最后,还是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来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找第三方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案例1:购买期房,未能交易,定金该不该退?
4月初,王先生打算在城南购买一套96平方米的期房。售楼小姐介绍时表示,目前还没有正式销售,所以无法签订合同,而针对诚意购房的客户,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签订一份认购协议,需要王先生先交4万元现金作为诚意定金。
由于是第一次购房,王先生忽略了签订协议时的很多细节。当时签的认购协议书上,签字方只有自己和售楼小姐的个人签名,却没有开发商的正规合同章。
4月中下旬,王先生因为工作属于自由职业,无法开具收入证明,银行不能顺利贷款,所以该期房交易难以继续。王先生到开发商那里索要其4万元定金,开发商却表示,这是签订过正规认购协议的,定金不能退还。王先生觉得开发商的做法不合理。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西宁市惠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站在购房者的角度,开发商给购房者承诺‘收入证明办理容易’是属于误导行为。其次,作为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认购协议,最终却没有开发商的正规签名和盖章,而是售房导购员的个人签名,所以该协议实际上是缺少法律依据,不能生效的。购房者可以到相关维权机构进一步咨询”。 (作者: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