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税局“三管齐下”全面落实简政放权工作要求
一是抓好“放”字,严格审批清单管理全面取消非许可审批。2014年以来,云南国税先后分多批取消和调整了80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全省国税系统仅保留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简审批项目达91%。同步清理取消审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2015年省局先后发布8个公告,全文废止相关文件33份,部分条款废止3份。通过外网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大厅、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等文件。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动态更新《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项目及办理指南》,坚决杜绝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在实施审批事项清单管理的同时,发布我省国税系统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并按照税务总局要求,积极推行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工作。
二是抓好“管”字,加强取消调整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明确涉税事项的办理原则,及时做好审批改革与落实纳服规范、征管规范、出口退税规范和国地税合作规范的无缝衔接。重构岗责体系和流程,结合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对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涉及的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进行全面调整和完善,实现系统操作与审批改革同步匹配。严格落实《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实施《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备案管理办法》,有效杜绝变相审批。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综合管税,建立“两分七统”的风险管理工作格局,加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纳税申报、第三方信息等数据应用,采取科学有效的统计分析方法,建立分级分类的管理方式,借助风控推送、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信用等级评定、推行“黑名单”联合惩戒等多种管理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管理。
三是抓好“服”字,以纳税人需求为中心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深度落实34项国地税合作事项,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开展税务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全面规范和改进税务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不断缩短审批办结时限。开展“一把手”办税活动,切实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评选表彰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首届“纳税服务之星”,示范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改造升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施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等免填单服务,全面启动24项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推广应用。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备案,把网上办理7项审批事项和24类备案事项纳入电子税务局建设,实现网上申请、内部流转、及时送达、即时公开、办理进度时时查询等功能。畅通救济渠道,推行“网上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