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促进云计算发展培育大数据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促进云计算发展培育大数据产业
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5〕15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促进云计算发展培育大数据产业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0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云计算发展培育大数据产业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推动我省云计算应用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原则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紧抓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机遇,充分发挥我省地域辽阔、电力充足、气候冷凉、区位特殊等优势,以优势聚资源,以应用促发展,重点打造以基础设施、云应用平台等为主要内容的云计算应用和大数据产业链,着力培育和建设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和国家级灾备中心,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
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引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考虑我省数据中心建设规模和云计算应用定位,结合区域优势,兼顾用地保障、产业环境、人才支撑等因素,优化产业布局,整合并推进数据资源共享。
应用牵引,需求创新。坚持以应用促发展、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发展云服务和云应用,在大数据挖掘、分析、备份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优化政策环境,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以购买服务形式推动“应用、数据、技术”三位一体协同发展,以创新驱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产用结合,安全发展。通过大数据产业建设和云计算应用,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公共云服务平台建设,研发适合我省的云计算解决方案,培育壮大软件服务业,带动相关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创造安全、规范的发展与应用环境,提升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效率,培育面向应用的数据资产交易市场,促进全省信息产业健康安全发展。
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利用我省在数据中心建设中的独特优势,统筹空间布局,发挥社会力量,探索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和模式,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数据中心在我省规划布局。吸引国内外骨干企业落户我省,推动区域性云计算中心、大型互联网灾备中心、大数据交易中心、备份中心、呼叫中心和大数据服务示范工程建设,着力打造高科技、低成本、绿色节能的云计算数据中心。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2000Gbps(吉比特每秒);光纤入户覆盖城市家庭比例达到70%;城市接入带宽达到30Mbps(兆比特每秒),西宁市部分区域达到100Mbps,3G/4G基站占比达到70%。打造纵向服务省内、横向链接西北、辐射全国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的青藏高原信息港,成为西北地区云计算产业集聚区和重要承载节点。建立全省云计算信息安全制度体系,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提升,云计算大数据发展环境更加安全可靠。初步建立以大数据应用为基本业态的产业发展模式和产业配套体系,带动信息产业收入达到150亿元。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西北地区领先的数据资源备份中心。
———到2020年,“宽带青海”基本建成,光纤网络覆盖所有城市家庭,3G/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热点区域,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和主要行政村的延伸覆盖,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3G/4G普及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和谐青海”政务云、“幸福青海”民生云、“大美青海”生态云、“活力青海”产业云四大“云朵”工程示范项目全面建成,形成大数据和云计算应用全产业链。引进和培育5户以上与大数据产业相配套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骨干企业及50户创新型服务中小企业,形成较为齐全的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和软件服务骨干产业链,大数据相关产业收入达到500亿元,争取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大数据应用省份。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
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宽带青海促进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和《“宽带青海·数字青海”战略规划(2014—2020年)》,推进“宽带青海”建设,积极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三网融合”试点。结合市政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建设通信业务用房、通信管道以及无线通信基站。全面落实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公路、铁路、机场等公共区域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
全面提高省际带宽出口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大力改进西宁通往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光纤宽带通道,有效提升青海节点在全国互联网络格局地位;优化陕西、新疆、西藏、甘肃等方向的链路网络,提升数据中心周边辐射能力。积极推进光缆路由优化改造,实现我省与西安、成都国家骨干直连点的互联互通,降低出省路由延时。建设西宁到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国际数据通信专用通道,满足数据中心、产业园区国际数据通信需求。进一步完善4G等宽带移动通信网络,实现开发区、产业园区宽带网络无缝覆盖。加快骨干传输网、无线宽带网及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和升级,推进千兆光纤到楼,百兆光纤到户。
重点建设行业数据灾备中心。以东部城市群建设、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等为重点,支持全国首个藏区应用级灾备中心升级扩容和海东数据中心建设。抓好中国惠普青海产业创新服务基地数据中心、清华大学青藏高原大数据中心和浪潮集团数据服务中心项目落地。积极推动和引进通信业、金融业、保险业等大型企业数据灾备中心落户我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推进数据资源共享,促进信息消费。
(二)推进云计算平台建设,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云计算服务,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探索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建设运行新机制,建成覆盖省、市(州)、县(区)的电子政务系统交换体系,有效提升政府决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创新云计算服务模式,推进“云上青海基础支撑”加四大“云朵”应用为一体的“1+4”云平台建设,增强云计算服务能力,形成云技术应用新业态。不断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度融合,以数据采集、分析、认证、计算、挖掘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载体,强化云计算在电子商务、工业制造、交通物流等行业的推广应用。
加快“两化”深度融合,完善提升产业链。围绕信息产业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大数据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实施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电子信息制造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电器元件、光纤、锂离子电池等电子信息材料产品,逐步发展传感器、蓝牙、条形码、射频识别等数据采集设备产品,重点发展高性能低功耗储能产品、存储设备等云端设备。引进发展智能电子产品、可穿戴设备等配套端产品,构建配套体系,带动我省电子信息制造业做实做大,提高大数据产业配套能力。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以应用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的意见》(青政〔2015〕33号),加大培育大数据外包服务,积极引导企业面向国内外数据市场,承接大数据外包业务。通过对海量数据资料进行撷取、管理、处理,深入挖掘其价值,形成丰富的大数据服务解决方案。加快推进数据管理、数据挖掘等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支持企业建立标准化的统一外包服务平台,通过标准化、模块化和流程化实现服务集成。加快推进商业智能、研发服务等知识流程外包,为客户的产品研发设计、智能控制、决策制定、销售运营等提供专业数据服务支撑。
(三)强化招商引资,加快信息产业园建设。
围绕大数据中心建设和“云”工程应用、产业链培育,组建专门招商团队,采取精准招商和专业招商,积极引进阿里巴巴、百度等大型数据中心和国内电子百强企业落户我省,推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模式。依托海东信息产业园,重点引进在大数据软硬件一体化和大数据智能终端设备部件配套生产领域的核心企业,集聚一批零部件配套生产厂商,实现端产品制造与大数据应用服务互动发展,形成大项目带小项目、主体项目带配套项目、上游项目带下游项目的产业集聚新格局。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严格按照信息安全、云计算服务安全相关国家标准,规划采用云计算服务数据和业务范围。加强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防范等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加强对政府机关、金融、能源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评估与监测,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云计算安全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机制,督促涉密信息系统按照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保密测评机构进行检测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信息化和宽带青海建设办公室负责全省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的组织实施,统筹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规划、政策落实、信息资源共享、招商引资等,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联动协调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并实施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建设重点工程。
设立青海省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咨询专家委员会,借助专业咨询研究机构、行业协会、评测中心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为全省大数据建设和云计算应用实施提供决策和智力支撑。
(二)加大政策扶持。
统筹安排信息服务专项资金,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对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市场化推广、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数据外包服务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加大对大数据重点项目在电力、用地、财税、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用电在执行大工业直供电价的基础上给予优惠。对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享受省内平均最低价格。按照有关认定规定,将云计算和大数据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范畴,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扶持云计算和大数据企业,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探索知识产权等灵活多样的担保和抵(质)押机制,支持云计算和大数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应将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作为重点发展内容之一。
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向上级公司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为云计算大数据基地提供高速低费的宽带接入服务。
(三)加快信息资源整合。
制定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大数据应用采购目录,将“云上青海”系统平台、数据安全、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服务等大数据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省直各部门及市(州)、县政府部门不再新建数据中心,省级财政对自建数据中心的部门和单位,不再安排资金计划。
整合各级政府部门信息中心,以电子政务为试点,将现有的数据应用系统迁移到“电子政务云”,形成具有权威性、开放性的公共基础数据库,并逐步在社会各领域推广,着力解决信息资源碎片化、孤岛化问题,全面提升大数据应用服务能力,实现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四)强化数据信息安全。
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制定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数据权益等领域的大数据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大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在政府机关和重点行业率先建立网络身份管理制度,围绕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安全、云平台安全、网络通信安全、数据安全、身份认证与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党政机关云计算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云计算服务质量、绿色节能、可信度和网络安全等评估测评工作。
加强数据安全管控。按照“统一数据存储和管理,统一系统平台和运营”的原则,落实“谁拥有谁定级,谁使用谁管理”的网络安全管理要求,由省电子政务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和分配全省政府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强化数据安全统筹管控能力。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以大数据领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为载体,引进相关高端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鼓励高等院校设立大数据专业课程,与科研机构联合设立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基地,培养新一代数据研究人员和大数据产业化应用人才,对大数据技术研发、市场推广、服务咨询等方面进行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参与我省大数据产业共性、关键或前瞻性技术研发,促进大数据领域产学研用相结合,为我省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夯实基础。
附件:1.青海省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重点工程及任务分工
2.青海省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重点项目表
3.名词解释
附件1
青海省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重点工程及任务分工
重点工程
主要工作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时间进度
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工程
宽带青海建设。加快“宽带青海”建设,初步建成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大幅扩大,宽带接入速率显著提高,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省通信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各级政府,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2015年
—2020年
实施
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依托东部城市群建设、信息消费试点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工程,重点在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建设大中型云计算数据中心。并将现有小型数据中心通过改造、整合,逐步升级为中小型云数据中心。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西宁市、海西州、海东市政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2015年
—2017年
实施
云计算公共平台建设。引进省外龙头企业或支持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设全省综合型云计算公共平台。支持软硬件企业和服务企业垂直整合,与信息内容服务相结合,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延伸相关产业发展,形成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供应体系。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省科技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2015年
—2018年
实施
数据资源迁移整合工程
加快整合全省数据资源。明确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原则,各市、州和各省直部门不再新建数据中心。全面梳理已有信息系统中与自然人、法人、地理空间、信用、不动产等基础信息相关的数据,着力开展数据关联比对,整合形成权威性最高、开放性最好的公共基础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逐步与其它经济、社会、民生领域有效数据资源科学对接,实现各部门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建立全省大数据平台。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网信办
省直各主管部门、各州市政府、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2015年
—2020年实施
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与服务机制。立足全省大数据平台,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与服务机制,对大数据平台中的数据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利用管理办法,推动
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开发。支持和鼓励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企业基于大数据平台开发面向特定行业领域和用户群的大数据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平台的数据资源提供服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省直各主管部门、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建设数据资源灾备中心。积极与国家部委、大型企业对接,引进国家基础数据库入驻,将我省打造成面向西藏、甘肃、新疆的灾备数据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数据中心支撑点和西北民族地区区域数据中心基地。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2015年
—2020年
实施
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
和谐青海政务云
电子政务云。面向政府部门提高职能效率、实现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建立具有内部整合、外部协同功能的基于专有云和公有云的“和谐青海”政务云平台,以公有云架构对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升级改造,以专有云架构对电子政务内网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功能完善的政务云平台。
省政府电子政务办
省直各主管部门、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2015年
—2017年
实施
活力青海产业云
农牧云。依托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农村信息化服务示范工程,大力发展农牧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基础信息数据体系建设,建成省级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农牧业信息共享和智能分析,提升农牧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农牧业生产经营效率。
省科技厅、省农牧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工业云。工业企业和电信运营企业合作建设面向省内传统产业及生态保护、高新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工业云,提升工业企业信息化水平,推动工业智能化制造。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科技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园区云。建设园区云平台,向工业园区入驻企业或用户提供IT基础资源与配套设施租赁或托管服务;提供按需定制和快速部署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研发和测试服务、智慧园区服务。吸引优秀企业入驻,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
省发展改革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2015年
—2020年
实施
金融云。金融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云计算技术公司合作,构建“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预控预防技术,保障金融服务安全。
省金融办
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科技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2020年
电子商务云。建设本土电商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全流程服务平台。为青海本土电商提供低成本、量身打造的电商平台服务。
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旅游云。建设和开发青海旅游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利用网络、摄像头设备实时采集基础数据,实时了解景点情况,提升政府监管能力,提供商业价值数据,向旅游用户精准推送个性化服务。
省旅游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智能物流云。建设智能物流信息平台,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北斗、无线通信等技术,创新商业服务模式,提供便捷的第三方物流服务。
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幸福青海民生云
教育云。利用云技术,建立全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健康云。加快全省人口信息库、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提供居民健康自我管理、网上挂号、网上预约、远程医疗等应用,推动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居民电子病历通用,减少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为各族群众健康服务。
省卫生计生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社保云。建立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管理平台,以数据共享为基础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发行,为全省通用奠定基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交通运输云。构建全省统一的面向交通运输的服务行业云,整合全省公路、铁路、航空等数据资源,向全社会提供智能出行、交通管理、智能疏导、定位监控、路桥计费等不同应用。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食品安全云。整合全省和食品药品相关的各部门业务数据,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平台;打造食品药品监管协同平台;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监管技术支撑信息化平台;提高领导决策和应急指挥能力。形成“四品一械”(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从生产加工到批发、零售全过程、全覆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云平台。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农牧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市场监管云。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重要产品的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省商务厅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牧厅、省质检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2月底实施
大美青海生态云
藏文搜索引擎。建成集搜索引擎、藏文百科、自动问答为一体的全球首个大型藏文门户系统工程,满足藏文网民个性化的检索需求。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海南州、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云计算技术为基础,建立开放式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完善藏区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对环境数据的统一管理和深层次利用。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生态监控。建设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管系统,利用环保信息化、虚拟化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以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需求为重点,整合相关部门的生态基本信息、监测信息和管理信息,形成生态保护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平台,并对生态环境监管数据进行一体化智慧应用,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省环保厅、省林业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节能降耗。运用云计算资源精细管理、虚拟机动态迁移等技术特性,智能调度资源,打造绿色节能数据中心。在西宁、格尔木、德令哈信息消费城市试点建设中,通过在城市公共设施中部署传感器等物联网设备,远程控制和管控能源供给,实现对整个城市乃至地区的水、电、暖、气、路灯等所有公共设施的远程监控。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环保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产业链提升
工程
发展电子信息材料及产品。依托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大力发展集成电路硅片用高纯多晶硅、高原基站用储能锂电池、光纤等电子信息材料。加快推动海东信息产业园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电子信息制造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智能终端和云端设备零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发展软件服务业。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应用软件企业,培育有专项优势的本省小微企业。鼓励支持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广电网络公司提供各种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剥离信息服务部门,提供全领域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广电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推进物联网应用服务发展。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推动物联网的集成应用。扶持一批物联网骨干企业,提高物联网技术应用水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安监局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大数据资源安全管理。面向全省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需求,围绕大数据资源的分级、共享、开放、交易等推进标准规范制定和实施。
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增强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加强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防范、无线电安全等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推广国产密码算法应用。开展数据安全软硬件技术产品普及,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鼓励委托第三方信息安全机构开展大数据平台可靠性及安全性评测服务,引导大数据安全可控和有序发展。
省通信管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有效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可靠。围绕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安全、云平台安全、网络通信安全、数据安全、身份认证与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2015年
—2020年
实施
完善安全评估监测和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府机关、金融、能源等重要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评估与监测。制定云计算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预警和服务保障措施,形成畅通的应急联动机制和高效的应急响应体系。
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
2015年
—2020年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