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法院“四结合”助推“三基”建设
一是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努力做到向学习要创新力,向团结要战斗力,向形象要凝聚力,向廉洁要公信力。首先坚持学习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五学习制,积极派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1-4月,共选派40余名法官参加各类培训15次,10名新录用的书记员参加了由省法院组织的书记员培训班, 提高了业务水平。结合海东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的“万人在线”网络学习大讲堂,全体干警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听课、做好学习笔记、专心写心得体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其次是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的制度,做到工作上分,思想上和,职能上分,目标上和。班子之间、班子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之间常沟通、常交流,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凝聚力,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与教育活动相结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两讲两促”活动,开展了“四个一活动”,上好一堂党课。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上好一堂警示教育课。组织干警观看了《作风建设在路上》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写出心得体会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办好一个活动专栏。每个党支部办好一期专题教育活动专栏,广泛宣传作风建设及理想信念教育,使每个干警对“司法为民”入脑入心;开展一次谈心活动。每个院领导与分管部门的干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掌握思想动态,把握干警“脉搏”,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
三是与目标量化考核相结合。以“三基”工作为主线,制定了2015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评办法,确立了全年目标考核思想,明确了全年的目标任务。院领导和各庭室领导之间,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之间层层签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院形成了行有准则、做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四是与审判工作相结合。不断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打击犯罪维护稳定。1-4月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53件67人。精心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05件,审结832件。化解行政争议。1-4月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结案4件。化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1-4月受理执行案件298件,执结213件,结案率71%,召开执行兑现大会2次,集中发放案件款65余万元,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