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法院推行离婚冷静期制度效果好

05.02.2018  16:23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既然你们双方已经成为一家人,那么离婚这样的人生大事,请你们慎重、慎重、再慎重!”在陶某与那某某离婚纠纷案件的审理中,互助县法院的法官看到当事人对于离婚犹豫不决时,认为该离婚案件属于婚姻危机的案件时,主审法官确定给本案双方当事人一个半月的冷静期,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互助县人民法院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互助县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中,针对家事案件占该院民商事案件近一半的实际,推行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目的是以修复双方当事人感情、救治婚姻,从离婚案件的审理作为切入点,进行司法对婚姻家庭关注和呵护,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该院推行离婚冷静期制度以来,已向23件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其中有19件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该期间静下心来,理性冷静对待婚姻纠纷,最终撤回起诉重归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