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战备办公室积极组织《国防交通法》的宣贯报道

23.01.2017  19:40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国防交通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国防交通工作进入到法治化建设的新阶段。为深入做好《国防交通法》学习宣传工作,根据国家交战办指示及厅领导要求,省交战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成立《国防交通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并组织市州及行业交战办、交通战备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屏、横幅、门户网站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国防交通法》正式施行宣贯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全民深入学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目前,各市州、青藏铁路公司、民航监管局交通战备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部机场公司,省公路局、高管局、运管局,厅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都以不同形式逐步开展了相关内容的宣贯报道。《国防交通法》的颁布施行,将对我省交通战备进一步加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起到立法推动作用,并将规范和促进国防交通保障力生成模式发生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