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正式出台
09.12.2017 00:55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职责规定》共列六章十四条,从职责定位、监管职责、基本职责等方面,重点明确了省厅二十三个成员部门和单位涉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城市客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公路设施管理以及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能和应急等安全管理工作。新《职责规定》是规范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明晰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的行业性安全制度,对推动全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执行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09.12.2017 00:55
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健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