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扎实做好“放管服” 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15.04.2017  00:16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推进交通运输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在“放管服”上想办法、出实招,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依法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明确权限责任,通过明确审批单位、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取消的事项不再实施,下放的事项承接到位。
    二是精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对依法设定继续实施的交通行政审批项目,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有序地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结合管理实践的实际情况,将目前依法实施的具体行政审批分门归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
    三是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开制度,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继续完善窗口办事制度,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实现“流转性窗口”向“职能型机构”的转变,实现审批服务体系化、窗口办事人性化、审批执法协同化、事项管理法制化。
    四是加强审批监督,推进廉政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对审批机关和审批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实行社会举报制度。同时,建立审批责任追究制,对违法审批、越权审批或者审批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确保审批的公正性,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是建立简政放权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目录化管理制度和定期公开制度;建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和清理机制,及时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从源头上把好关,加强规章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