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随手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励 省交通警察总队开展“指尖记录瞬间·安全就在身边”活动

13.05.2015  10:00

  青海新闻网讯 当你乘坐的班车座位满了还不停塞人,当你碰见高速路上逆行车,是不是既生气又无奈?如果再碰见这样的违法行为,你可以用手机拍照后通过微信举报,省交警部门将给予奖励。来自省交通警察总队的消息,从5月10日至12月31日,省交通警察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指尖记录瞬间·安全就在身边”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广大市民可以借助手机、数码相机等设备,对身边发生的酒驾、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通过微博、微信等途径实时举报。

  拍摄范围及奖励标准

  拍摄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违法人受到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拍摄到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奖励200元手机充值卡。

  ●拍摄到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奖励200元手机充值卡。

  ●拍摄到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奖励200元手机充值卡。

  ●拍摄到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奖励100元手机充值卡。

  ●拍摄到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奖励100元手机充值卡。

  ●拍摄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奖励100元手机充值卡。

  ●拍摄到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奖励50元手机充值卡。

  ●拍摄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奖励50元手机充值卡。

  图片、视频传送方式

  市民将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以手机或相机拍照或拍摄视频的形式记录下来,同时应上传文字说明,详细描述拍摄时间、地点、简单情况等。

  ●微博举报:编写“#举报#举报内容+照片”私信“青海交警总队”新浪、腾讯官方微博。

  ●微信举报:可将举报内容发送至“青海省交通警察总队”官方微信平台。

  温馨提醒:

  ●拍摄图片时,要能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最好能拍摄两张以上相片。

  ●视频时长不少于5秒,能反映交通违法行为过程的动态。

  ●举报时间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相隔不超过24小时。

  ●上传图片或者视频需填写说明书,说明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信息,并填写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不得使用任何图像或视频处理软件进行编辑处理。

  ●举报人应仔细阅读举报范围说明、举报注意事项,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种情形不予奖励

  ●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属于上述交通违法拍摄范围内的。

  ●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举报人未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

  ●具有其他不应给予奖励情形的。

  根据市民举报线索,违法事实清楚的,省交通警察总队将通知管辖地区交警部门予以查处,对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并对提供举报线索者给予奖励。公安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相关资料。对接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反应迟缓,或者不作为而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