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脱贫”之我见
中央和青海省委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中,提出了通过实施“八个一批”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行动计划。在这“八个一批”脱贫攻坚工程中,笔者以为“产业脱贫”是我省农村脱贫攻坚工程中的重中之重,是实现精准脱贫的首选,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之一。结合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的实际,就做好“产业脱贫”谈如下想法:
一、“产业脱贫”须自下而上确定“一村一策”。就我省的农村产业来说,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其产业无外乎种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文化旅游、商贸等,可发展产业虽然单一、选项不多,但贫困村“择业”必须细筛精选,要有绝对的可操作性和绝对的增收成效才能规划、实施。如种植,是种苗木、油料还是饲草、药材一定要结合村情选准选好;又如文化旅游,一定要根据自然条件、交通现状、村民意愿以及前景评估来确定是自驾游营地建设、徒步探险开发还是民俗体验游、乡村观光游。贫困村在选定产业时,既要防止群众因传统观念浓厚、信息掌握不够等因素制约,难以准确选择和把握合适脱贫产业的不足,同时也要避免县、乡大一统的生拉硬套,应从贫困村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生产现状、传统产业成效、贫困人口基本情况等多种因素分析、研究、协商来确定一个村一种或多种的脱贫产业。县、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掌握第一手资料,就适宜、可行的产业模式组织专家认真论证,自下而上,民主集中,通过充分调研、科学分析、合理演算等步骤,拿出最详尽细致产业计划,形成可复制的样板模式。“一村一策”要在这些样板模式内由贫困村自主选择并取长补短加以完善,乡镇审核后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从而使贫困村选择的产业因地制宜、群众认可、便于操作、收益保障。
二、“产业脱贫”资金聚集和使用要“形成合力”。贫困村实施“产业脱贫”,中央和地方会有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但这部分资金是有限度的而非全覆盖,所以,在积极争取政府专项扶贫资金的同时,还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更要合理争取“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程”中扶贫贷款的支持,要使这些资金捆绑使用、形成合力。同时,有条件的还要有针对性地吸纳贫困户的入股资金,或将土地使用权、林权等折股量化,以此提高贫困户参与产业脱贫的积极性,形成事实上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三、“产业脱贫”要政府引领和能人带动“双管齐下”。贫困村“产业脱贫”的主导产业确定后,县、乡两级政府要从各村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帮助贫困村统筹谋划、精细管理。要指导、审核、把关其做规划、立项目,组织实施,盯住每个环节有序推进,确保其产业能立得住、行得通、见实效。要支持和鼓励乡村能人勇挑大梁,在产业发展中发挥“主心骨”、“领头雁”作用;要大张旗鼓号召外出务工人员、大学生等返乡创业,充分发挥他们见识广、脑筋活、思路宽的优势,借助政策红利,培养产业发展的致富能人;要动员和激励驻村工作队同志和村第一书记踊跃参与“产业脱贫”的实践,以拓宽村产业脱贫渠道,完成帮扶任务。对于初尝性产业、技术含量较高产业,县、乡扶贫部门要通过媒介或相关供需平台招募能人帮扶带动。
四、“产业脱贫”要传统产业与新型产业“齐头并进”。传统产业在贫困村推行有基础宜推开但局限于产出少、周期长,新型产业有见效快、收益高等优势,但推广有一定风险和阻力。这方面,县乡两级扶贫开发部门要科学研判、合理布局,即要挖掘传统产业潜能又要发挥新型产业注重质量、生态与效益的优势,对具有高附加值的农业产业园、休闲观光产业园、有机牧场、新兴复式种养殖基地等要大胆引进、积极推广,并在土地流转、项目立项等政策层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力求新型产业在“脱贫攻坚”工程乃至整村、整乡农业提效农民增收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单位:大通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