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宪法宣誓 半分钟的承诺 一辈子的践行

01.02.2016  10:31
  1月31日上午,青海会议中心大会堂的布置与往日有些不同,国徽和红旗下的主席台上,新增了宣誓台,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摆放在宣誓台的中央。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产生的8名国家工作人员中,有7名国家工作人员在这里庄严地宪法宣誓。依据法律规定,新当选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进行宪法宣誓。
  这是省人代会选举产生国家工作人员后,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主席台上7名国家工作人员依次走上宣誓台,面向国徽,左手抚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声响彻大会堂,虽然每个人的宪法宣誓过程只有短短的半分钟时间,但意味着需要用一辈子的行动去践行。 “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看似是一场简单而庄重的仪式,却对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希望宣誓者牢记誓言,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