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成绩 “晒”不足 部分党组织述责述纪述廉接受点评
3月13日,中共海东市二届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摄影:李富生
青海新闻网讯 3月13日下午,在中共海东市二届纪委三次全体会议第二次会议上,循化县县委、民和县县委、平安区纪委、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市教育局党组、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向大会作述责述纪述廉报告,围绕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执行廉洁纪律等方面“亮”成绩,“晒”不足,现场接受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的点评。
循化县委: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
过去一年,循化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到手上、落到实处,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协调推进。
循化县委认真落实“三述”制度,全面推行“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和月抽查、季考核、季约谈制度,层层履行签字背书责任,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一岗双责”。梳理上年度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强整改落实。重视领导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先后5次通过警示教育大会、讲廉政党课等方式约谈县委常委、乡镇、部门“一把手”,及时提醒问题不足,累计约谈提醒123人次。
同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全年围绕环保督察、扶贫领域和省委巡视反馈等问题,处置问题线索124件、立案22件、谈话函询130人次、处分38人、诫勉谈话20人、通报10起,追缴违纪款174.33万元。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了巡视工作,巡视期间反馈的30个问题全部按边巡边改要求完成整改,巡视结束后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了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目前正在全力整改。
民和县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民和县委突出从严治党,树牢“四个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市相关措施要求,集中开展不同主题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对42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主责主业开展工作,2017年共问责处理371人(次)。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加大重点领域执纪问责,扶贫领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次),组织处理52人(次),约谈提醒和集体谈话295人(次);生态环保领域问责20名相关责任人,食品安全领域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安排开展两轮巡察工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
同时,认真落实约谈制度,先后3次对12个乡镇、4个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约谈。督促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平安区纪委:营造“青山绿水”的政治生态
平安区纪委积极协助区委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营造“青山绿水”的政治生态。
去年,平安区纪委协助、督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区直单位主要领导57人次。组织开展了二届区委首轮巡察工作,成立了4个巡察组,对8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的37个问题已反馈,并得到整改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年”活动,以廉政宣传教育“九个一”活动为抓手,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一步营造了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扶贫攻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点工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完善派驻监督工作,落实了5个区纪委派驻综合纪检组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派驻执纪监督工作全面铺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问题,严肃查处了一起纪检干部违纪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市环保局党组: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去年,海东市环保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市环保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制定了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按纪检组的要求建立了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定下发并公开了《海东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拓宽监督渠道,通过12369监督电话,受理和查处信访案件均在规定时限办结,共办理164件,办结率97.5%。
同时,市环保局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环保系统“六项禁令”、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1条措施和市委16条要求,从严控制接待、用车等公用经费开支,特别是在执法工作中杜绝企业吃请,有力促进了效能提升和行风改进。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将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涉及6项10个问题,细化为12项36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市教育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起来
一年来,市教育局认真贯彻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责任履行好。
市教育局党组积极主动履行“一岗双责”,签订《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坚持“党组书记讲党课”制度,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廉洁从政观念。认真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领域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32人(次),有效防止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活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实地参观等方式,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积极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年内市教育局班子及党员干部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在纪律方面,市教育局党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观念。严格落实“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及“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积极整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市法院纪检组: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体系,强化监督检查职能,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从严治警。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并通报了我市法院发生的7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下半年,开展了三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回头看”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活动,全院通过自查自纠共梳理出四大类12条问题清单,制订了19条整改措施。加强重大节假日执纪执法督查和日常审务督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法院和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年共受理纸质、电话、网络举报42件,将办结结果均向反映人一一作了答复,反映人无异议。
根据省法院交叉巡查的安排和委托,圆满完成了对西宁市中院及辖区4区3县基层法院为期15天的司法巡查,配合省法院委派的黄南中院完成对本院的司法巡查工作。
同时,落实对重大事项的监督。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积极推行“五提醒”超前教育。去年,对新提任及转任的的30名干警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的纪律审查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