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凸显 养老服务暖人心

18.02.2016  02:05

  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和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2015年向能够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购买了养老服务,有力地推进了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一个个亮点工作凸显政府养老服务工作的成效,温暖了29.89万老人的心。

   亮点一

  具体“受惠人”落实到位

  2015年向社会力量购买了60岁以上6100名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80岁以上29000名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264名特殊和一般老人机构养老服务,29.89万60岁以上老人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25330名城区老人养老信息服务,实现购买养老服务全覆盖。

   亮点二

  省市联动定方案,整合资源搭平台

  从仔细研究外省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反复推算补贴标准,明确承接主体,确定购买项目,细化购买服务内容,核定承接主体条件及规范购买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了可操作性强、措施有力的实施方案。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及政策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养老服务业,面向全国遴选承接主体,选择有资质、管理模式先进、服务团队团结,具有良好业绩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整合社会有利资源投入西宁市养老服务业搭建了平台。

   亮点三

  公开透明招投标,服务规范监管到

  西宁市城西区、城中区、城东区通过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承接服务主体,于2015年6月底完成政府采购公招流程,和青海省海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对三区的4780名特殊困难老人及24690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了生活照料、家庭保洁、助餐服务、助浴服务、代办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城北区于2015年3月完成公开招投标流程向城北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了1166名特殊困难老人及4310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养老服务,于2015年4月20日完成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同时为服务对象开展了相关服务。

  承接主体经公招确定后,指导监督青海省海都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北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服务团队准入、使用、培训、管控、回访、评价体系。建立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据库。制定养老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制度、商家管理制度、商家奖励制度、运营团队人员岗位职责、运营团队绩效考核方案和商家服务流程、话务服务流程等制度。要求服务商家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工号牌、统一工作服、统一工具箱、统一定期回访,健全了监管机制,实现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可监控性,政府补贴的每一分养老钱用在了最需要补贴的老人身上。

   新成效

  29.89万老年人享受优服务

  2015年购买了以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为重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每人每月补助150元;80岁以上高龄老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每人每月补助60元;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供养老年人服务,特殊困难老人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一般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80元;城区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及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信息服务,每人每月补助10元;60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和机构责任险,特殊困难老人每人每月补助30元,一般老人补助10元。2015年共争取省市政府财政补贴资金3337万元,使29.89万老年人享受到了政府的养老补贴,实现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全覆盖。

   新目标

  养老服务改革再推进

  为有效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改革。新的一年,西宁市养老服务将从三个方面实现新目标:一是加强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管,推进农村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二是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监督机制,做好绩效评估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创造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