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借车到底该不该借?

30.07.2014  23:53
核心提示:    近日,驾龄已有8年的王先生满面愁容地向记者诉苦,上周周末,他堂弟来借车,因不好意思推辞,只有将车辆借予堂弟。谁料凌晨2点多朋友接到交警电话,告知其车辆肇事追尾,造成前车尾部受损,且被撞车辆车

   近日,驾龄已有8年的王先生满面愁容地向记者诉苦,上周周末,他堂弟来借车,因不好意思推辞,只有将车辆借予堂弟。谁料凌晨2点多朋友接到交警电话,告知其车辆肇事追尾,造成前车尾部受损,且被撞车辆车内前排乘客受轻伤,同时交警还指出肇事车辆的驾乘人员属无证驾驶,因为汽车归朋友所有,所以交警建议他赶到现场对事故造成的相应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等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责任归属产生分歧

  对于王先生借出车辆后发生事故,车主是否该担责,民间发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声音A:车主将车借给朋友,对车辆已经失去实际控制和支配,发生事故后不应将其作为连带责任的主体承担责任。

  声音B: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虽然是借车者,但车子归属于车主所有,车主对借车者上路行驶的资格应当有一定的审核,所以无论如何,应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出借方的责任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汇编》中,也对出借方的责任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平安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通常情况下,出借人在事故发生后,都会被借车的肇事当事人或者警方通知,到达现场。出借人首先联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即事故责任方(借车者)承担。但是如果事故是由于出借人没有审核借用人安全驾车相关资格,或是由于机动车性能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排查,又或是当事人无赔偿能力,那么由于车辆会被相关部门扣押,车主通常情况下会被追究连带责任,赔偿剩余部分的人身及经济损失。还有一类情况,就是借用人驾车行驶过程中,由于借用人责任引发了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范围内赔付之后,仍有赔偿不足的部分,也多半会追究出借人连带责任,比如肇事死亡人员的安葬费用等,这类情况在借用人借车搭载游客旅游途中时有发生。”

  据此可以明确,在借用情况下,出借人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时,应由借用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如果出借人具有过错,或借用人无能力赔偿责任时,出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平安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提醒,车辆所有人将车出借时,应当对借用人进行必要的审查,比如借用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机动车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等。

  借车给亲朋

  车辆肇事不在少数

  据媒体报道,2007年6月,某市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普桑单方肇事翻进路边沟内,驾车人被淹死,后查实驾车人是借朋友的车。随后,死者妻子和出借者大闹,最后由车主(死者的朋友)赔偿给死者妻子5万元才算了事。

  到底该不该给亲朋好友借车,是困扰王先生很多年的苦恼,同时也是大部分有车族的共同烦恼。不好意思拒绝,但又担心车被借出后,发生“意外”情况。据记者了解,由借车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借车给朋友去曹家堡机场接人,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小时,朋友驾驶超速200%,结果被拍了电子眼,还得自己缴罚款,并且被扣了分。”铁路系统工作的荆先生无奈地表示,由于违规驾驶被拍被罚扣分的情况并不是马上反馈给车主,所以往往到了年底去相关部门审车时,才能知晓。而且有时候车子被刮伤划伤,即使朋友还车时已经发现了,也不好意思多言,还得自己花钱默默地去4S店修补。还有遇到刚学好车上路的朋友来借车,也会很犹豫。因为朋友不经常开车,对我车辆的油门、刹车等踩踏力度不太熟悉,所以容易对车造成不同程度的磨损。有时候,想想还挺后怕的,一旦朋友开着自己的车,载着他的朋友亲人遭遇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那先不说人身、财产等承担的巨额赔偿责任,仅仅是借车给朋友这件事的内疚感就肯定不言而喻了。”

  借车出事故的不在少数,如果是小事还好说,真的出了重大以上事故,其结果可想而知,往往是车主车被损坏,还要承担部分赔偿费用,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为保护权益

  借车签君子协议

  每个人都有亲朋好友,也都有需要他人帮助的时候。亲朋好友要借车,光逃避也不是事。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维系与亲朋好友的感情,不妨与借车的朋友来个“约法三章”。

  一是借车的朋友必须有驾照;二是借车的朋友必须有正当、充分的急需用车的理由;三是借车所引起的燃油费、过路费及可能造成的修理费用,全部由借车者承担。将这些听起来有点不近人情的规定拟成文签订成协议,看似是把“丑话”说到前头,但其实非常有助于增强借车者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谈及朋友借车,大家往往碍于面子不好拒绝,可殊不知,万一出了大事故,朋友也会反目成仇。权其利弊取其轻,我们也应该拒绝朋友的借车行为,不给自己留下惹祸上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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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车的“四大法宝”

  一是守时,约定好了还车时间,一定不要拖延,让车主担心。二是诚实,开车要小心谨慎,万一把人家的车刮了、蹭了或是交通违法了,要主动承担责任并告诉车主,别让人家为难。三是讲卫生,不要在车内吸烟,乱吃乱扔,车还的时候最好是干干净净的,尽量洗车后再还车。四是要大方。车被借出来,油箱不能空着就还回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朋友肯大方把车借给你,能多加点油就多加点,以便下次还能继续再借。

  △借车有三害

  一是有害车主身心健康。“车行千里主人担忧”,车主把车借出去了,同时心也跟着车出去了。车主在爱车“出游”的日子里常常是夜不能寐,食不甘味,极易对身心产生严重危害。二是对家庭和睦有害。丈夫把车借给了朋友,妻子多半会不乐意,夫妻生气是避免不了的,更有甚者夫妻大动干戈,严重影响车主夫妻感情。三是对朋友友情有害。把车借出去吧,车主不放心,不借吧,影响朋友感情。借车的如果能够“完璧归赵”还好,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双方面子都挂不住,彼此的友谊就慢慢淡了。

  因此无车族不到“救急”的地步,尽量不要向朋友借车,有事可以打的,也可以去汽车公司租车,虽说花钱了,但是自己用着舒心、安心,既不用看别人脸色,又不必欠朋友的人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