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争议环保标准“一刀切”
中新社北京3月3日电 (记者 董冠洋 蒋涛)中国铁腕治污时代正在到来。经济、生态条件千差万别的各地方,环保标准该不该“一刀切”?全国人大代表们对此存在分歧。
为了青山绿水,中国正在推出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在内的一系列更严标准和治污措施。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健康、安全、环保等领域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只有实行强制性标准,才能解决一些地方官员‘唯GDP’,忽视环境保护的错误取向”,来自山东团的人大代表卓长立对中新社记者说。
“东西部地区应该有所区分,不应‘一刀切’”,在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处长寸敏看来,“如果东西部一个标准衡量,企业为什么不搬去缅甸、老挝”。
寸敏解释说,西部地区还有许多地方贫穷落后,需要通过产业、企业进入拉动百姓的就业和民生。“如果简单地‘一刀切’,在这个标准之上的(企业)可以留,之下的不能留,那西部地区靠什么留住企业呢?”“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在西部引进产业时,如何更加有序化、规范化”。
寸敏认为,现在东部地区加工型产业都在“腾笼换鸟”,“东部今天的发展和高标准的生活质量要求,也是从基础工业、环保要求不是很严的工业起步,都有一个过程”。
不过,同样来自西部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宝鸡市委书记上官吉庆表示,“一样严格的环保标准对我们不是问题”,环境保护绝对不可以“降格以求”,必须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宁愿发展速度慢一点,也要树立环境保护的“高压线”。
上官吉庆举例说,如陕西宝鸡在火电的相关国家标准上,使用最严格的国家环保标准,就是因为意识到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行不通,“寅吃卯粮,后期治理的成本要远远高于污染带来的所谓GDP”。
在引进东部产业转移的问题上,上官吉庆说,“保证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达标”已列入宝鸡市招商引资“一票否决”的选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