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4月22日,西宁市中级法院组织辖区法院集中执行重点案件,邀请省人大司法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来到执行现场,和执行干警一道感受执行工作的艰辛,见证执行。法制日报、青海电视台、青海日报、西宁电视台、青海法制报等十余家省垣主要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
执行干警们首先来到第一个执行案件的执行现场。该案是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案件。基本案情是申请执行人马某与冶某系夫妻关系, 二人育有一子冶某某,后孩子的父亲冶某因故去世。其子冶某某一直由其爷爷冶某某、奶奶周某某抚养,共同生活。期间,马某与冶某某、周某某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经调解,孩子的爷爷奶奶同意将孩子交由其生母马某抚养。后因种种原因,抚养权一直未变更。申请执行人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的执行难点在于执行的是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变更,此类案件执行的难点在于人情伦理与法律之间相互交融,强制执行难度较大。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做大量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宣讲《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发育、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案件执行。虽然执行干警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该案并未达成和解协议。
干警随后又来到第二起执行案件现场。该案的被执行人是青海铸玛蓝宝石晶体有限公司,因其未履行法定债务,西宁市中级法院将对被执行人所有的机器设备,采取现场查封强制措施。该案是西宁中院受理的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银鑫沅轻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青海铸玛蓝宝石晶体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件,共计执行标的8200余万元。执行干警现场宣读查封裁定、张贴公告、对查封的设备进行登记、制作查封财产清单及张贴封条等工作,并对被执行人的财务部门进行搜查,查封了相关的账务档案。执行中,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机器设备等动产及不动产现场查封,即“活封”。
人大代表对西宁市两级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履职,严谨规范的执行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通过见证执行,既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和不易,也了解到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感受到人民法院规范执行、文明执行,为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而做出的不懈努力。作为人大代表,将认真履职,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监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同时,他们希望全省法院再接再厉,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向着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战略部署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