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发有为的人大工作——写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之际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走过了春华秋实的五年履职历程。
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为统领,以“一个同步、四个更加”奋斗目标为导向,以推动“四个转变”为着力点,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能,着力推进代表工作、自身建设、改革法治,人大工作和建设成效显著,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征程上留下了深刻的人大足迹。
地方立法——筑牢法治青海建设根基
常委会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不断强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坚持人大立法主导、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在工作中,注重体现青海特色,突出重点领域、重大改革、重要民生立法,共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41件(其中制定22件、修改13件、废止6件),审查批准西宁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4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50件。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司法鉴定条例、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等一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领域重要立法相继出台,特别是生态立法步伐加快、比重上升,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走在全国同类立法前列,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为可可西里申遗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委会贯彻省委依法治省部署要求,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法治和改革相辅相成、协调推进,通过作出决定、制定新法等方式,牵头和参与完成了着力加强地方立法、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等35项依法治省重点任务,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顺利实施。以立足实际、积极稳妥的态度,依法作出决定,印发指导意见,分两批推进海东市和各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并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各市州人大立法机构和工作力量健全加强,为法治青海建设夯实了基础。
强化监督——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就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向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询问。这已经是本届常委会开展的第6次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在历次专题询问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制定了专题询问办法(试行)。这是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的一个真实写照。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个,开展执法检查7次、专题询问6次,办理来信来访1709件次,以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监督实效,不断满足人民在物质文化生活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优美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听取审议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及产业升级、矿产资源配置、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生态畜牧业发展情况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听取审议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和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工作情况报告并分别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开展农牧区基层文化建设、农牧民医疗保障与子女就学情况专题调研,助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依法推进绿色发展。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审议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情况报告,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助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决定任免——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决定权与实施国家战略举措相结合,与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推进人大相关工作相结合,及时修改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范围、原则、机制和程序,先后作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将青海云杉确定为省树、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等决议决定44项,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推动了相关方面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确保实现省委工作意图,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79人次,为加强地方国家政权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工作中,严格执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制定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坚持拟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任前发言、向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人事任免工作的程序更加健全完善,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代表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积极推进代表培训制度化、代表活动主题化、履职工作常态化、建言成果实效化,使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强化代表履职培训。常委会结合新一届省级人大代表结构和代表工作实际,制定以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制度,通过省内与省外培训、集中与分散培训、履职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培训载体,共培训代表680余人次,届内普遍轮训计划全面完成,增强了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8至12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建6个代表专业小组和20个代表小组积极开展活动,邀请代表参加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400余人次,同时协调安排省人大代表担任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监督员、公务员考试监督员等职务200余人次……这些举措为人大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强劲动力。提升建议办理实效。选择30件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促进解决了三四级残疾人特惠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规范化建设、增强中小学教育资源等一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五年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882件,所有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代表满意率逐年上升。
固本强基——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素质
常委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严明纪律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两准则、三条例”,修订完善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督促机关党组对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和完善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履职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清理机关工作制度171项,修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105项。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围绕全省工作和人大职能开展调研,形成了200余篇调研报告。以作风建设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21条措施,持续开展比学习深度、比工作质量、比服务成效、创先进党组织、做优秀共产党员的“三比一创一做”活动,加强“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充分调动了人大工作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常委会坚持人大工作“一盘棋”,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60余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检查17部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围绕20余个专题进行调研和视察,收集、整理、提交代表建议600余件,14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有力促进了我省工作。加强与全省各级人大的工作联系,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强化工作指导与支持,密切工作协同和交流,人大工作整体功效明显增强。
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呼唤人大更好履行职能、代表更好发挥作用,为党尽职,为民造福……(青人研 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