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部门概况
经2003年12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2003年12月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批准、2013年11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第10次秘书长办公会议修订、2013年12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批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青海代表团会务工作;负责常务委员会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同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做好有关会议的服务工作。
(二)起草或组织起草常务委员会综合性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三)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
(四)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五)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开展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的协调落实;承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大工作的宣传事宜;编印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刊物。
(六)负责机关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关的公文办理、印信档案管理和保密、文印工作。
(八)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建设及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负责办公厅承担的社会事务性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行政单位,下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中:全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差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148个,行政工勤编制27个,参公事业编制8个,事业编制42人,实有在职人数193人,离休人数3人.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立法调研、人大代表培训、人代会会议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5281.31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89.67万元,增长13%。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增长178.09万元,增长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支出、人员工资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3909.3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432.0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77.26万元。项目支出13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1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871.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1.01万元。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2月6日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