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旅游法执法检查
更大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旅游法执法检查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徐硙)“全国门票低于60元的5A级景区不到30%,门票高于200元的景区越来越多。有的省会城市所有景区看完,门票需要2000多元钱,仅门票花费就已经相当于到东南亚或韩国旅游的费用。”
“三叠泉是庐山的标志性景点,可要看三叠泉还要再买票,交通也不便利。行政区划人为地分割了景区的自然属性,造成了对优质景观自然和谐的破坏,对这样的现象予以重视,加大指导、调整的力度。”
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些百姓关注的旅游领域存在的问题,也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焦点。
傅莹委员表示,旅游法的颁布和实施是关系到大量普通公众权益的一件大事,旅游法实施以后,这么快就进行执法检查,显示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法律的关心和重视。
吴晓灵委员表示,在检查当中,大家对旅游景点的门票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一个是地方经济过分地依赖门票经济,还有一些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场所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我认为公园景点收票之后,应该加强财务公开和监督。大家愿意去的景点并不是私人景点,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都应该纳入到预算的范围之内,要公开透明,向老百姓公开。”吴晓灵说。
“旅游市场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导游的所作所为,如搞强买强卖、零负团费、宰客等。但再往下追问,导游没有生活来源,跟旅行社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就没有正常的薪酬,只能通过这种手段来维生。”乔晓阳委员说,希望有关部门在导游的薪酬问题上想点办法,广大导游的这个实际问题不解决,旅游市场就始终整顿不好。
尹中卿委员提出,希望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都要切实负起执法责任。要注重标本兼治,强化联合执法,公安、工商、价格、交通、质监、旅游等部门重点查处这种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活动等行为。
董中原委员认为,虽然旅游法第13条、第14条明确规定旅游者应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等公序良俗,但国人在旅游活动中,常常出现一些令人反感或者是备受谴责的言行,建议在今后的调研检查中对这方面予以重视,并从国民素质教育、旅游团队管理以及加强宣传、惩戒措施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博认为,国家旅游局在五A级景区打造中,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影响了第三产业和就业的更快发展。建议把A级景区建设、验收下放,国家进行督查、许可的办理制度。
“报告反映出不少问题,希望能够得到切实整改。同时,建议人大常委会能够经常性地对旅游法进行执法检查,直到这些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傅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