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资委跟踪督办重点代表建议
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东代表团冶克明、贾福祥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083号)。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将其确定为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之一,由常委会副主任曹文虎牵头,环资委督办,省环保厅具体承办。为了将这一重点代表建议办好办实,年初,受曹文虎副主任委托,省人大环资委组织环境资源专业代表小组部分成员对建议反映的内容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督促省环保厅与提案代表加强沟通联系,准确掌握代表建议反映的情况和所提要求,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8月19日,环资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环境资源专业代表小组成员、省人大代表和提出建议的代表组成督办组,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听取省环保厅关于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面对面征求代表的意见,并深入民和县川口镇南庄子村、吉家堡村,巴州镇下马家村、西沟乡等实地察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提出建议的冶克明代表和省人大环境资源专业代表小组部分成员参加了督办和视察工作。
刘伟民主任委员指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权利,也是代表履行职责的一种重要方式,代表建议无小事,反映的都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呼声。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在法定的时限内答复代表,是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我们要通过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三基”建设。
在听取承办单位的汇报和代表的意见后,刘伟民主任委员强调指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方面,省、市财政及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机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另一方面,县、乡(镇)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建立健全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管好用好环卫设施,巩固好整治成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把农村环境整治得更加干净整洁。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飞,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