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提升服务基层能力
——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2013年至今年10月,全市法庭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5221件,审结24349件,结案率达96.5%,占全市法院一审民事审结案件35887件的67.89%,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7234件,调撤率70.7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4664件,占97.8%,上诉率仅为11%,二审改判率为4.04%,发回重审率稳定在2.8%左右,审结案件的时限比法定审限约少三分之一。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五年来受理执行案件5335件,执结3730件,执结率69.9%,占全市法院执结案件11070件的48.19%。
——完善诉讼便民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我市法庭坚持“三个面向”基本要求和“两便”原则,全面落实各项便民诉讼措施。
一是继续巩固完善以法庭为中心,以乡镇、村社为依托的便民诉讼网络。在 77个乡镇,1178个村社,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881个,聘任便民诉讼联络员905名。
二是加强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法庭所审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发生在亲属、亲戚、朋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全市法庭尽量做到凡案必调,既使无法调解结案的,在判决前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坚持多跑、多调,做到以理服人,随案讲法,宣传法制。2013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4349件,调撤结案17234件,调撤率达70.78%,一些法庭调撤率高达90%以上。为方便群众诉讼,绝大多数法庭实行了双休日及晚上照常上班制度。全市法院把开展巡回办案作为一项制度来抓,每个法庭每年都要开展巡回办案。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办案水平。法庭是司法改革任务的重要承担者,也是司法改革的积极探索者,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对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第三次全国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围绕法庭设置、规范化建设、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资源配置等,优先选齐配强法庭庭长和其他人员,根据司法改革方案配置审判人员,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办案质效稳步提升。2017年以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0.59%;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12%;当庭宣判率同比上升4.25个百分点;上诉率和发回改判率同比分别下降0.46%和0.78%;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二分之一审限内结案上升11.36%,三分之一审限内结案上升6.21%。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审判公开,选择典型性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律师等各界人士参加庭审观摩活动。2016年12月以来网上直播案件1901件,公布裁判文书3204份。双树、台子法庭于2016年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综合运用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化解家事纠纷200余件。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夯实基层司法基础。近年来,我市法庭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提高陪审员参与庭审、履行职责的能力,发挥法官精法律、陪审员解民情的特点,有力地充实了审判力量,实现了情、理、法的有机结合,达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动了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共审结适用普通程序一审案件2927件。其中有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的民事案件2086件,占同期普通程序一审民事案件总数的71.27%。
——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提高干警整体素质。近年来,全市法院从海东工作大局出发,把法庭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在抓好审执工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从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入手,为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做出积极的努力。
——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以“天平工程”建设为载体,立足打造“网络、阳光、智慧”法庭工作目标,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向法庭倾斜,积极筹措资金500多万元,改造升级法庭信息化基础设施,相继完成四级专网和移动办公办案、庭审巡查系统建设,全省率先启用审务通系统和庭审智能巡查系统,率先使用执行查控系统和送达留证系统,26个法庭全部实现数字法庭网络化,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依托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案件审理全程电子化,各类文书传阅、审签、盖章通过网上办公系统操作完成。狠抓数字法庭应用,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数字法庭同步录音录像率达100%。完善案件信息数据库,方便当事人查询立案、审判、执行流程节点信息和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应上网公布率达100%,有力促进了现代信息技术与法庭工作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