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亿!中央给青海各县划拨奖补资金
日前,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支持县级政府兜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中央财政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记者从财政部公布的“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看到,青海获得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2亿余元,本次下达2898万。
《通知》要求,省级财政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合理测算分配中央奖补资金,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省级、地市级财政在下达直达资金部分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通知》强调,基层财政要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统筹使用,积极改善民生;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据悉,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主要用于支持县级政府弥补减收增支财力缺口,奖励地方改善财力均衡度、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管理绩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对象是全国的县、县级市和农业人口占辖区内总人口比重超过50%的区。
财政部依据县级政府承担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核定县级政府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并根据政策变化情况,每年适时予以调整。(张永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