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省2.5亿元财政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3.06.2016  19:08

按照《青海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要求,省财政今年已安排下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预计可建设高标准农田1.33万公顷,每公顷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3公斤以上。

  从今年起,青海省将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级农发办审批,省级负责监管服务,减少了项目审批环节。同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出力度,探索建立农发项目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中,突出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统筹运用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综合治理。允许开发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和分措施投入比例。为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每公顷财政投入上限标准由86.67元提高至100元,实现了与《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投资标准的有机对接。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了解到,青海省今年还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试点,探索对国有农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贴息和补助两种支持方式,进一步撬动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