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今年5亿补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01.08.2014  12:17

  今年上半年,省财政已累计下达海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4.98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72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0.26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在上年470元的基础上统一提高至510元,提高40元,其中:财政补助30元,个人缴费10元。这项资金的落实将进一步提高全市128.6万名农村居民和9.23万名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另外,记者从海东市社保局获悉,从6月底起,海东市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及定额费用标准进行调整,城镇居民报销医疗费用的门槛将提高。此次医保住院起付线及住院费用定额付费标准的调整,主要是为确保海东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规范化运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合理地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从而降低医疗基金压力和风险,达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林玟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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