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今年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
青海省日前召开全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推进会,提出将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让全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人口同样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分享到医院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近年来,青海省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全省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加快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重点推进国家试点城市西宁市和格尔木市等7个省级试点县(市),为流动人口开展15项公共服务,优先落实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控、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六项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率达48.7%,健康教育接受率达91%,预防接种建卡率达97.5%,预防接种率达94.2%,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计生免费服务率达到98%,免费药具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呈现出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康知识知晓率持续扩大,孕产妇健康管理比率提高、儿童健康保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覆盖面广、随迁老人免费健康体检比例高于全国的良好态势。
会议提出,2016年,青海省将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以常住人口数为依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年内力争全省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预防接种率达到96%,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8%。继续开展流动人口信息精准化采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深入了解全省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流动与迁移趋势、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异地结算服务、公共服务政策落实等情况。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工作,实现全国范围内流动成年育龄妇女信息的实时查询和应用。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力争年内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2%,积极探索建立“支部+协会+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模式,发挥好协会在流动人口中社会倡导、家庭帮扶、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作用。
(摘自4月14日中国人口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