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对住房保障户有更多利好

12.02.2017  21:02

  青海新闻网讯 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争取以共有产权办法对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进行住房安置,努力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加大公租房分配入住力度,根据2017年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安排,今年我省将实施对住房保障户更实惠有利的保障房政策,在此基础上全面实施全省棚户区改造任务,开工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56315户,基本建成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67008套,完成棚户区改造入住56969套。

  共有产权形式安置棚户区困难户按照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安排,今年我省将把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放在首位,加快落实土地、资金,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招投标等前期手续,货币化安置项目中积极筹措安置房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等,同时,积极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在实施过程中,对不能按时实施的项目将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棚户区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力争棚改50%实施货币化安置据悉,今年是实施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我省各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进一步创新征收机制,细化征收补偿标准,依法实施征收,加快房屋征收和货币安置,并努力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通过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自主选购商品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力争全省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左右。

  降门槛拓渠道加大公租房分配在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的同时,今年将加快公租房建设和分配入住,各地将根据实际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推动租赁补贴发放,保障申请家庭基本居住需求。同时加大公租房分配入住力度,降低申请公租房的门槛,切实拓宽公租房申请渠道。各地还将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创新物业服务模式,努力把公租房小区创建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