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西宁市接收退役士兵559人

19.12.2017  10:38

  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西宁市共接收退役士兵559名,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42名。

  据了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分布情况为:市本级14名,大通县1名、湟源县2名。市安置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安置政策,主动向局党组、局纪委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多措并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今年,西宁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部门,严格贯彻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审核工作。建立了工作人员、处室负责人双重审核档案登记制度,对档案有问题或不符合留宁安置的坚决不予接收,从制度上杜绝了“人情”安置现象的发生。

  为做到科学安置、提高安置效率,西宁市安置办积极与西宁市编办沟通衔接,了解掌握市直机关编制情况,并给有空编的市直各单发放了接收计划征求意见函,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拟定了科学合理的安置计划,经市安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到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实现了安置对象和接受单位“双满意”的目标。11月底安置工作全部完成,17名士官分别安置到西宁市农牧局、西宁市体育局、西宁市安监局等1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

  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据其服役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将得分情况进行公开,接受退役士兵的监督。同时,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退役士兵特长和学历的情况,优先保障服役时间长、量化评分靠前的退役士兵得到安置,最大程度实现个人就业愿望。市、县安置部门在工作中做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规范了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按照“五公开”(公开安置政策、分配程序、计划指标、分配结果、自主就业补助金标准)“两监督”的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