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以法治底色绘就平安幸福新画卷
平安幸福新画卷。陆广涛摄
省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于瑞荣摄
遴选考试。省委政法委供图
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检查。省司法厅供图
“法者,天下之仪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航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全面依法治国在青海的具体实践,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青海坚持好拓展好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科学立法成效明显,严格执法不断加强,公正司法显著提升,全民守法逐步深入……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机制,成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全力推进法治青海建设,为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法治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暮冬时节,果洛草原早已是天寒地冻、白雪皑皑。迎着纷飞的大雪,甘德县江千乡感恩宣讲队成员旦正和另外12名队员又一次入户宣讲了。
“今天我们入户主要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党的惠民政策。”说起旦正,曾经是一个让村干部、乡干部说起来很头疼的上访户,如今却成为了感恩宣讲队一名业务骨干,对于这样一个身份的转变,旦正坦言:是党的好政策感化了他,他要将党的好声音传播到千家万户。
法治,是社会文明程度最重要体现。在“法治建设”的行进道路上,青海的脚步从未停歇。我省始终把依法治省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的领导,为法治青海建设谋篇布局——
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坚持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研究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青海建设规划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新时代青海省创新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法治青海建设已成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发展新局面中一张亮丽的名片。
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形成了省委统一领导,立法、执法、司法、守法4个协调小组指导、8个市州承上启下、社会各界通力合作的1+4+8+N的符合青海实际、具有本身特色的工作模式。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在法治轨道上保障改革的经验不断深化。
督促检查有效落实。推进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方位开展法治督察,有效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保证年度目标任务逐项落实。
一项项制度的出台、举措的实施,让法治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法治青海,已成为新青海建设的闪亮名片。
致力良法善治,地方立法质量不断提升
“本市区域内居民结婚提倡不收取彩礼或者只收取礼节性彩礼。结婚双方根据当地的传统风俗习惯协议给予彩礼的,彩礼标准应当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规定。”
“提倡满月、乔迁、祝寿、升学等喜事以家宴庆贺为主,自觉抵制相互攀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
……
2020年7月1日,全国首部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不仅让红白喜事有了“标准”,还把高额彩礼关进“笼子”。
这正是我省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专门就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地方立法的具体实践。
立法,是全面依法治省的基础。截至2020年10月底,青海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74件,政府规章185件,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为法治青海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秉承着法治的严谨,我省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持续加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
目前,全省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491件,先后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1354件,规范性文件数量大幅精减,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确保了政令畅通。
强化权力制约,筑牢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
“现在办审批真是太方便了,现场登记现场拿照,一上午全部搞定!”在西宁市市民中心,刚办完营业执照的李先生对这里的便民服务赞叹不已。
走进全新的市民中心,记者看到,如车间流水线一般的市民大厅内宽敞明亮,秩序井然,窗口工作人员热情地为群众办理业务,不远处的软椅上不少办事群众在等候休息。
据悉,市民中心作为西宁市打通政府部门与市民沟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综合性办事服务平台,将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有机结合,真正使群众办事“多门”变“一门”,让市民直观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宗旨。
这正是我省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减少行政审批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真实写照。
社会经济繁荣、生活水平提高,更高法治需求日渐成为大众需求。一直以来,我省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用法治为“放管服”改革保驾护航——
持续减压行政许可事项。省级层面先后对行政许可等事项开展了13批次的集中清理,累计取消和调整919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前省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60项,累计削减70.4%,是全国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省份。
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从2020年8月1日起,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率先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在西宁市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西北地区建成首家行政审批24小时自助服务区。
在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中,青海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受到通报表扬。
在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中,西宁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典型经验受到通报表扬。
聚焦公平正义,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法院的强制执行真的太高效了,让我拿到被拖欠三年的血汗钱。”岁末年初,申请执行人马某在格尔木市法院数着刚拿到的执行款,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连连向执行干警鞠躬道谢。
法乃公器,民为邦本。聚焦公平正义,我省始终坚持高站位、宽视野、大格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七个试点省份之一,经过六年多的探索实践,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采取比例制为主、定额制为辅的方法确定法官检察官员额;组建青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分四批次择优选任2185名法官检察官。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探索出一条结合地域、人口实际的青海模式公益诉讼办案理念,打造出“建立低成本定损索赔机制、构建融通合力的公益诉讼衔接机制、锻造复合型公益诉讼检察官队伍”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工作。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六个转变”,智能服务、在线服务、法律淘宝“三驾马车”并驾齐驱,30余万低收入群众真切享受到法治“红利”。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引导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各级行政机关的决策咨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聘任政府法律顾问5428人次,提供法律服务5.3万余件,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改革需要法治。如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已在青海大地蔚然成风,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基本形成。法治,在青海大地热潮涌动,法治,也必将带给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于瑞荣)
视点短评
筑牢全面小康法治根基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证。因此,法治建设工作要抓住关键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切实回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新期待。
加快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体系。完备的法规规章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要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积极作用。
加快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实施体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全部活动纳入法治轨道。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机制,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要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加大普法力度,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加快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监督体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构建全面覆盖、科学严密、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要加强党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发挥监督效能。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追责力度,进一步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加快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加强法治人才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撑。要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要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保障律师执业合法权益。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信念坚定、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王华彬)
故事传真
法治,带来乡村富美人和谐
群山环绕、道路通达,白墙青瓦、环境优美……隆冬时节,来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老营庄村,眼前呈现的是一幅产业兴旺、乡村秀美、社会和谐的美好景象。
“这么多年,我们村没有发生治安和盗窃案件,小偷小摸、打架斗殴早已成为过去。”说起这些,佩戴红袖标带领巡逻队员一起巡逻的老营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兴文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老营庄人安居乐业的背后,正是法治力量的支撑。多年来,老营庄村厚植民主法治的土壤,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先后获西宁市、青海省“民主法治村”,2018年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走出了一条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村兴村之路。
在64岁的陈文选等村民的记忆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村里的治安并不怎么样,民风村风也不和谐。“村民经常会为了些鸡毛蒜皮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陈文选说。
面对这样的现状,村两委想办法、出实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依法治理与村级组织建设、民主制度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深度融合,实现规划引领、多规合一,建设民主法治的“桥头堡”。
记者在“村务公开”栏上看到,最新公示的是村上低保户名单,每一户的户数和发放金额一目了然。“要让老百姓信你、服你,村里的各项工作就不能藏着掖着,干什么事情大家商量着来,决定什么事情大家一起拍板。”赵兴文介绍,他们的村务公开栏会定期公开村务决策、承包合同、收支情况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不仅如此,老营庄村还有这样一项规定:重大决策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均由村两委制定方案,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通过村务公开让村民对村里的家底了如指掌,村两委的公信力、凝聚力也由此不断增强。
为让村民知法守法,村上还建立了普法宣传队,成立“1496”矛调驿站、公共法律服务室、综治工作站,聘请村法律顾问,随时解答村民的法律疑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村里还成立了义务巡逻队、治安巡逻队。巡逻之余,还帮着调解家长里短的“烦心事”。
记者前去老营庄采访时,正赶上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艳芳给村民讲法。程艳芳说,他们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每周都会派律师到村里给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大通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主任宋立平介绍,县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了一批农村和社区的法律顾问,每个法律顾问负责若干个村。同时,法律顾问都会将联系卡发放到村民手里,与村民还建有微信群,村民群众要是遇到法律问题,也可以打电话、发微信请求帮助。
如今,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老营庄村建起了乡村法治文化大舞台和古香古色的法治长廊,独具特色、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元素,成为法治乡村建设中一道亮丽的风景。法治,已成为老营庄村全面小康路上的一张亮丽名片。(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