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简政放权看青海:“少”从何来……

26.10.2016  19:46

  该放的事坚决放开,该管的事管住管好。2013年以来,我省先后8次清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共累计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118项。

  如此“大刀阔斧”地改革,青海列位全国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省份,西北地区最少的省份。一个“少”字写来容易,其背后却满含着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精准的科学定位和各相关部门为之不懈的持续推进。在“破”与“立”、“紧”与“松”的博弈中,通过三年的不断实践推敲,青海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处处彰显着“抓铁有痕”的落实力度:

  2013年以来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8次集中清理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到2015年底减少行政审批三分之一以上”的目标任务;

  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型;

  严控新增在全国较早开展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

  2013年开始,省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组建运行,省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面纳入中心服务窗口;

  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先后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推动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省级政府各部门和46个县分别提前半年完成两个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市(州)级提前一年完成了两个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用审批“减法”换来发展“加法”,群众享受着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更为省委、省政府“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大力“点赞”。

   深化“放管服”简政放权求实效

  改革贵在行动,重在落实。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新要求。我省全面贯彻中央精神,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着力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强化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把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向深入,努力把我省打造成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创新创业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的改革目标,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积极推动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2013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积极做好承接。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11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总数1319项,其中取消855项,下放140项。目前,国务院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我省能够实施的已全部承接落实到位,做到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对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研究贯彻实施方案,细化编制服务指南,绘制运行流程图,确保实现无缝衔接、平稳过渡,我省能够承接的115项全部纳入《青海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

  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2014年,我省在全国较早开展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行的规章100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222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810件全部清理完毕,取消了12项有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以来,市州政府平均保留100项行政审批项目,县级政府平均保留155项。西宁市行政审批项目由324项减至74项,成为西北省会城市最少的城市。

  减少行政审批的同时,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5年省级35项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截至目前,国务院决定取消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268项,我省对照落实,先后颁布三个省政府令取消或调整了165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按照省政府“先照后证”改革意见,青海大幅精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2015年4月编制完成并公布了《青海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确认保留31项前置审批,比国务院保留的少3项。今年4月,省编办再次审核编制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135项)》。

  通过“前置改后置”促使监管重心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由“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有效提高了工商登记审批效率,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新增市场主体48729户,同比增长19.7%。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203户,市场主体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累计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营业执照54012万户,新版营业执照换发率52.89%。

  与此同时,我省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改革目标在西部省份位居前列。

  这些举措,有效破除了企业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企业投资自主权明显提高。

   “俯下身子”优化改进政府服务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监管措施必须要到位,还要防止任性、随意检查,这样简政放权才能更有效,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群众得到好处。改进监管方式、优化和改进政府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条件。

  既要“放的巧”更要“管的好”,事前审批中放权,事中监管中到位,事后监督中管用,则是真正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社会公平制约能力的有效手段。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将此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和加强“三基”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全力推进。省级82个列入清单范围的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共梳理出7488项职权事项,责任清单对应明确了行使职权的责任主体、岗位责任、追责情形和依据等内容,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15年6月30日向社会公布,比国务院要求提前了半年。此项工作得到中央编办充分肯定,在全国推行权责清单工作座谈会上,青海作为先进省区代表介绍了经验,2015年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获得改革创新奖。2015年底前,8个市(州)陆续公布了清单,今年6月底前,全省46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两个清单编制公布工作,比国务院要求分别提前了一年和半年。

  与此同时,全力打造省、市(州)、县三级行政服务中心,着力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探索执行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除涉密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全部到位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部门要对进驻中心人员授权到位,提高现场办结率。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五个青海省地方标准。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力争让公众明确所办事项需要经过哪些环节、哪些材料,由谁负责办以及办结时限和联系方式。此外,要求明确履职程序、办理期限等环节,进一步减少单位内部运转环节,达到“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更短的办事流程。省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共绘制流程图1439张,优化时限2523个工作日,与法定时限17816个工作日相比优化时限率达14.2%。

   “小政府、大社会”推动政府和机构设置

  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个重大任务,我省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确定的目标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小政府、大社会”治理模式,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

  2014年年底,省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进一步优化了省政府机构设置。根据职能转变的实际,加大了各部门内设机构的整合力度,在原有机构限定数额内,设置急需的处室,加强了重点业务工作力量。以突出职能转变、明确承接、取消、下放、整合加强职责为重点,重新制定了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界定部门主要职责,理顺了与市(州)政府及部门的事权关系。8个市(州)政府的改革方案2015年年底由省委省政府批准印发。201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了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探索创新审批模式。西宁市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西宁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21个部门承担的7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带有审批性质的行政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集中审批,实现了“一个部门受理、一个场所办公、一个平台监控、一个标准要求、一个公章审批”的工作格局。目前,正在格尔木市探索开展审批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由“事前审批”变“事后审批”,“先建后验”、“宽进严管”的新型审批模式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张蕴)

 

   视点短评:

   政府职能转变:要敢为,还要会为

  简政放权必须一以贯之,遇到问题、碰到阻力就要设法去解决,不能让企业跨过一栏还有一栏,要用政府的“自我削权”来换得企业、群众办事的“爽”。

  青海省全面贯彻中央精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中央的部署下,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着力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方面,政府一些该放的权还没有放,手伸得还是太“长”;另一方面,已出台的简政放权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政策执行尚显滞后。究其原因,无外乎两点:其一是不愿为,其二是不会为。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应该注意的是放权并非撤手不管,而是让管理更加科学、服务更加有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其实质就是要实现政府的自身革命,即自我减权限权,就像割自己的肉,更为困难。经过近四十年的实践,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期和深水区,要更多触及深层次矛盾、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奶酪”,困难很多很大。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需要有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定力。政府要敢为会为,必须在减权放权的同时,以刚性的制度管权限权,厉行法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以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以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负面清单明确政府对市场的约束职责,“法无禁止即可为”。总之,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敢为、会为,要把这项重大改革纳入法治的轨道,并严格依法加以扎实推进。

 

   顶层声音:

   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新红利——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马文邦答记者问

  2013年以来,省政府把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和转变职能的“先手棋”,先后多次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那么,我省是如何推动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及“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人民群众对改革的反响又是怎样的?对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马文邦接受记者专访。

   记者:我们注意到,2015年以来各级政府都在推动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我省是怎样开展此项工作的?

   马文邦: 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通俗地讲就是给行政职权打造了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中央要求省级和市(州)县两级政府要分别在2015年、2016年完成“两个清单”的公布工作。按照中央部署,我省确定了“权责法定、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原则,明确了清单制度建设范围、清权、确权、确责、晒权、优化流程、打造平台、阳光行政、制权、追责等10项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省、市(州)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陆续公布,省一级比中央要求的时限提前了半年,市(州)一级提前一年完成了公布。

  关于这项工作,总体来看,我省走在了全国前列,亮点有三:第一,着手较早。2014年下半年,省政府就下发通知启动了清单编制工作。2015年3月,中央指导意见正式下发后,省政府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作出进一步部署,确定6月完成终审公布。第二,特色明显。一是纳入清单编制范围的对象,包括了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省的机构以及列入党群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共82个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全覆盖”。二是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所有职权事项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绘制了运行流程图。尤其是行政审批项目,实施逐一对应,一项一流程。三是明确了行政职权岗位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结合“三基”建设要求落实了责任主体,规范了职责权限。第三,推进有序。一是把行政权力运行责任与“三基”建设、反腐倡廉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二是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对报送的权责清单认真审核,通过“三报三回”与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三是经过了报审程序。向国务院审改办送审了清单样本,审核后认为,清单编制遵循了指导意见精神,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实行“一表两单加流程”,要素完备工程序合法,符合要求。四是通过了专家评估论证。从第三方的角度,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评估论证,提出了意见建议,完善了工作措施。

   记者:“先照后证”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这项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密切相关,请从简政放权方面介绍一下这项改革的有关情况。

   马文邦: 省编办涉及这项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梳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公布前置和后置事项目录。2014年以来,我省先后取消或改为后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157项,目前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1项,并已编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先照后证”改革的基本完成,为创业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推动了工商注册的便利化。仅2015年,我省累计为63279户中小微企业按照“先照后证”制度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同比增长23.43%,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173户,激发了市场活力,改革成效十分明显。

   记者:我省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上做了很多工作,其社会反响如何?

   马文邦: 2015年,省政府委托省行政学院对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落实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政策措施情况首次开展了第三方评估。评估组采取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反响,并通过对3000样本的问卷调查,分析出社会民众对政府近年来的“放管服”基本满意度在88%以上,企业的基本满意度在79.1%以上,总体认为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积极主动,进展明显,成效显著,进一步激发了经济社会活力,赢得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另外,《2015中国地方政府效率研究报告》对31个省级政府、104个重点城市的政府效率作了分析评估。在地方政府效率“排行榜”中,青海在全国排第十二位,在西部地区排名第一。(张蕴 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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