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青海,在这片蔚蓝色的穹顶之下
跨过2016年的时间大门,我们在新年阳光升起时分,举目看到的是蔚蓝如洗的天空!
当雾霾频袭国内众多地方的时候,蓝天、绿地、碧水,成为生活在这个时代最大的资本、最大的渴望和最大的满足。
站在72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仰望青海蓝,自由呼吸,惬意徜徉于心时,怎能不想:这样辽阔的一片蓝色穹顶,靠什么维系?靠什么顶起?
刚刚过去的2015年,世界自然基金会与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共同发布了最新一期关于中国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需求的研究报告《地球生命力报告·中国2015》,称全国仅剩青海和西藏两个省区仍维持生态盈余。
位于地球“第三极”的青海省是世界上海拔高、河湖分布密集、高原野生动物种类丰富的地区之一。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长江总水量的25%、黄河总水量的40%、澜沧江总水量的15%都来自这一地区,是我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素有“中华水塔”的美誉。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党的十八大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前瞻性的思路正在显现绿色回报。
单位GDP能耗下降9.66%—— 不可不说生态立法的护佑
这是一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2014年度,我省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累计下降9.61%,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截至2015年三季度,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9.66%,创“十二五”以来最好成绩。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用制度来保证。“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加强生态立法,先后颁布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加速、生态保护压力增大的实际,对此前颁布的《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进行了修订,初步建立起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规律和省情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特别是2015年3月1日,作为我省诞生的第一部省级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也是全国第二部省级生态文明法规,《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生态保护优先!该《条例》将此理念贯穿其中,并对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作了详细阐述,这是对中央和省委相关决策精神的全面落实,也是对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的固化和实践。
“国家和地方如此大范围地加强环境立法,这在过去都是不可想象的,说明了立法机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建军对此评价道。
目前,青海国土面积中已有90%被列为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地区。
节能降碳提升为刚性指标—— 倒逼出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科学规划是有效的指挥棒。为了把生态保护优先理念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把节能、减排、降碳作为一项刚性指标,以此倒逼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通过关停落后产能、加大财政奖励支持等措施,有序推进铁合金、水泥等行业兼并重组;鼓励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节能、节水、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谋划实施新型工业化。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政策机遇,以“低碳、集聚、循环”为抓手,围绕新兴产业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和光伏电站建设,培育了一批产业链完善、集群优势突出的新兴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战略新兴产业不断壮大。
积极发展十大特色产业,通过扶优扶强、联合重组等方式,培育50个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有持续创新能力、销售收入超百亿的大型企业,构建纵向延伸产业链条、横向促进产业融合的循环工业体系,促进工业结构向特色优势型、循环经济型、创新驱动型和园区带动型转变。
“青海自然资源丰富而独特,但其地处青藏高原,是国家重要生态屏障之一,而且生态环境脆弱。我们要实现既能保持生态协调稳定,又能提高人民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繁荣发展的目标,就必须更紧密地依靠科技进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和社会共同繁荣,各民族、各阶层、各行业之间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新发展模式。这是青海建设‘三区’,实现与全国各族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省科技厅厅长解源表示。
政策杠杆撬动环境治理—— 环保成经济增长重要推动力
绿色发展,政策创新不可或缺。
基于循环经济视角下的节能降耗减排,客观要求在政策层面上对产业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资源利用体系。
2014年3月,《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同年11月,《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批复。由此,青海正式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主体功能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生态补偿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改革全面展开,在全国率先建立草原、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奖绩效考核管理机制。
完善价格政策、强化财税政策、推进绿色融资……“十二五”期间,我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手段,统筹实施好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建设、推进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等重点工作。
与此同时,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的职责分工,逐年分解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目标任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
三江源地区不考核GDP,把资源消耗等生态文明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加大权重,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
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助推下,我省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88万辆,走在全国前列;花石峡至久治公路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全国5条绿色循环低碳公路主题性项目之一。
还有,甘河工业园区、格尔木经济开发区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低碳试点工业园区;全密闭矿热炉铬铁冶炼高温烟气净化回收技术填补了国际空白,多功能模锻压机单体技术装备跻身国际先进行列,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及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好的经济政策从来都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而环保本身也是当前和今后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杨汝坤认为,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大治理机制均衡发展的治理体系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出路所在。因而,配套环境权益保障、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保障制度体系,将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
2015年底,《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新鲜出炉。《建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十三五”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将大力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主体功能全面得到加强,进一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努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新蓝图绘就,新攻坚在即。相信,在全省各族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青海蓝、高原绿、江河清的“大美青海”,必将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