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省从三大方面部署建筑节能推进工作
为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工程建设标准改革步伐,强化科技创新对行业发展引领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三大方面部署了2017年建筑节能科技工作。
第一, 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切实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一是 做好《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宣贯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编制完成并稳妥有序地实施好绿色建筑规划,理清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和技术路径; 二是 全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按照《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要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形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良好格局,确保“十三五”末绿色建筑占当年城市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要利用好青海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建筑节能绿色项目库建立和年度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三是 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现有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逐步做好《青海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节能+)》、《青海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节能)》等新发布标准的准备工作,抓好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结合各自实际编制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完善我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第二, 稳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一是 扎实做好既有居住、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逐步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要做好青海省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项目储备基础信息普查工作,建立本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制定改造计划,逐步提高改造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二是 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能源审计、能耗定额、能效公示等工作,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等公共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水平; 三是 因地制宜继续推动分布式发电、地热能、被动式采暖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体化设计施工。做好《青海省被动式太阳能采暖技术规程》《青海省农村地区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等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大力发展被动式低能耗绿色建筑、绿色农房等,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能耗的比例。
第三,加强建设科技创新力度,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水平。一是 紧紧围绕我省建设行业转型升级,加大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研究力度,安排省内技术力量强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科技攻关,研究解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关键技术问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绿色节能技术、材料、装备等。 二是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绿色节能技术、材料、工艺、设备的遴选、评定及示范推广机制,定期发布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目录,组织开展建设科技成果供需对接会,促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 加大宣贯及培训力度。结合青洽会、科技活动宣传周、技术推广会、召开培训会等,提高人们对绿色建筑政策标准、技术产品、施工工艺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舆论环境和氛围。同时,利用多种途径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定期开展绿色建筑政策标准、技术成果、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培训会,提高建设科技人才的科学素质、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