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印发《青海省粮食仓库维修改造(危仓老库)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09.05.2014 07:02
本文来源: 粮食局
青海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维修改造项目(危仓老库)建设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下达我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并投入使用,省粮食局印发了《青海省粮食仓库维修改造(危仓老库)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青海 细则明确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的职责、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的条件和项目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技术规程和规定,及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达到的标准,对维修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制,建设单位格按照项目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施工,为“危仓老库”项目建设实施打下了一定的制度基础,使项目建设实施有章可循。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9.05.2014 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