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姻为诱饵诈骗巨额彩礼

25.02.2016  11:33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青海省门源县法院集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5名涉案被告人以婚姻为“诱饵”骗取巨额彩礼被判刑。

  2014年11月,被告人尕某某、卓某某、多某某、才某某和周某(已死亡)5人经事前预谋,从海南州前往门源县以假结婚的方式,编造虚假身份骗取彩礼,伙同参与作案3起。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各被告人分工明确,周某为介绍人,尕某某假扮亲属,将20多岁的女青年卓某某、多某某、才某某分别介绍给门源县仙米乡村民,索要巨额彩礼,并与他人结婚。5名被告人利用婚姻骗取他人财物价值达173500余元,骗得的钱财已分赃挥霍。在将才某某介绍给他人行骗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诈骗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使被害人落入了人财两空的困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实身份的方法骗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