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推进银行业转型发展

25.04.2016  12:01

  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是银行监管部门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青海银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青海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围绕银行业改革的方向、创新的本质、转型的路径、风控的技术、运行的保障五个层面,提升金融供给水平,激发市场活力,激活金融需求,增强风险防控的有效性,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一、改革创新银行业组织体系,提升机构供给力度。 针对青海银行业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三大问题,坚持引入增量和改革存量并重,建立新机构与建立新机制并重,特别是以引入增量和新的机构为突破口,发挥示范和激活作用,改革创新青海银行业组织机构体系。鼓励和支持各类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到青海设立分支机构。推动设立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新的金融业态。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引导辖内大型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恢复和增设市州和县域分支机构。推进银行机构和银行服务向农区、牧区、社区下沉。支持银行业机构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探索部分业务板块和条线子公司制改革。指导条件成熟的银行对信用卡、理财、私人银行、直销银行等业务板块进行牌照管理和子公司改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设立专营机构、专业支行、社区支行、小微支行。

   二、改革创新银行业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一是创新丝路金融发展模式。引导银行业围绕青海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发展银团贷款,开展联合授信,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通过联合成立投资基金、提供专业融资服务方案、分项目阶段差别化抵质押担保等模式为PPP项目提供金融服务。二是创新普惠金融实践模式。全面推广“双基联动”合作贷款模式,依托基层党组织搭建金融服务新平台,打通农区、牧区、社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引导银行业机构下沉网点、下沉服务,采取“物理网点+固定平台+流动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创新偏远农牧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解决方案。建立健全与脱贫攻坚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通过“信贷+扶贫资金”、“信贷+扶贫产业”、“信贷+贫困群众”等模式,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用,实现金融精准扶贫。三是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引导银行业机构创新科技金融运作机制、组织体系、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及风险管控工具,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立专业团队,对科技信贷实施单独标准、单独评审、单独流程、单独考核,不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四是创新绿色信贷长效机制。推动银行业围绕青海省“三区”建设特别是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立绿色信贷发展的公司治理机制、政策激励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创新研发机制、专才培训机制,积极开展能效融资、碳排放权融资、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业务创新,大力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确保绿色信贷增量和增幅逐年提高。

   三、改革创新银行业治理体系,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针对银行业集团化、多元化、综合化经营,跨境、跨业、跨市场发展的新趋势,指导银行业机构改革产权治理、资本治理、公司治理机制,规范业务发展,优化业务结构和管理架构,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机制和流程,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步伐。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与主发起银行共同设立村镇银行、参与高风险银行业机构的风险处置,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业机构在新三板挂牌。推动法人银行业机构建立完善有效的资本治理机制、资本约束机制、资本配置机制、资本补充机制、资本监管机制,实现稳健经营、良性发展。推进法人银行,特别是农合机构健全和完善“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和制衡有效、激励兼容的运行机制,通过决策、执行、监督等机制的有效运行,保障公司治理运行的有效性。

   四、改革创新银行业风控体系,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一是推进风险治理改革。全面落实银行业风险防控责任,加强跨行业、跨领域、跨市场风险防范协作,加强集团客户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重点风险防控,增强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敏感性。完善推广支持企业脱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对有贷款授信、暂时出现困难甚至陷入困境的企业进行脱困帮扶,合力支持,同进同退,防化风险。二是推进风险缓释方式创新。鼓励和支持银行业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先试先行的原则,扩大抵质押范围;通过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通过加强与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的规范合作缓释风险;通过加强与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协作,特别是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通过助农贷、助保贷、风险补偿基金、风险担保基金等方式缓释风险;通过推进资本工具创新,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业机构风险抵补能力。三是推进监管机制创新。按照差别监管的原则,制定“良好银行”评选办法和特别监管办法,对依法合规经营、内部管理完善、监管执行力强的银行业机构给予监管激励政策,对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内部管理混乱、监管执行力差的机构实施特别监管,奖优罚劣。

  (作者为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