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5月13日,青海省高级法院召开2017至2018年审判质效分析会,对省高院近两年来案件质效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最高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反馈的案件发改率高、结案率低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参加会议并讲话。
陈明国强调,围绕“案件要精审”的工作思路,院庭长要高度重视案件质效,强化案件全流程监督管理,通过“静默式”监管、审限管控、类案协调等强化监管措施。员额法官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提升办案能力、注重信息化应用,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陈明国指出,解决案件发改率过高的问题,要加强办案责任,强化“三评查一审核”制度,把评查结果纳入部门及个人的绩效考核,与法官奖惩挂钩。解决结案率过低的问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案件折算标准,确定每个部门、每名员额法官每年的基本办案数,并根据案件增减调整人员,做到每个部门、每名法官办案均衡,同时将办案数量与绩效挂钩。解决长期未结案件问题,要严格审限管理,由院庭长负责,做到一案一策,限期解决。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要完善司法鉴定委托管理办法,厘清业务部门与委托部门的关系,明确职责任务,同时加强与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协调,共同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努力解决好司法鉴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陈明国要求,院庭长对个案管理负有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管理责任,在强化审判管理的同时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督促和带动审判质效提升。要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办法,明确案件评查责任,加大评查结果的应用,强化法官的办案责任心,将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数量与绩效考核严格挂钩,做到付出有收获,付出有认同,在全院形成竞相多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主动与最高法院相关庭室沟通交流,准确掌握案件改判背后的法律考量。要加强学习,这是提升司法能力、提升审判质效的根本途径。各业务部门要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活动,定期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原因进行分析,加强对新司法解释和案例的学习,不断提升法律思维能力和专业素养。
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和员额法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有关综合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通报了省高级法院2017至2018年审判质效情况,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