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毛副主任听取省政府关于我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等工作汇报

30.07.2014  19:04

              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昂毛率领调研组,就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三江源地区农牧民转产转业的长远生计情况专题听取省政府工作汇报。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满晓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马吉孝及相关人员参加调研。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文华主持,省民宗委副主任开哇、省发改委副主任平志强分别就以上调研内容进行了工作汇报。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牧厅相关领导和省民宗委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昂毛副主任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说,从前期调研的情况来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从全局与战略的高度,加大了我省民族工作的力度,就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与长治久安作出了全面部署。省政府有关部门也结合我省实际,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在编制规划、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改善民生、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倾斜,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一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二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与发展;三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四是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日趋完善,省州县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五是社会保障及民生工程稳步推进。
            昂毛副主任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法是贯彻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部基本法律,有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和作用。自治法实施30年来,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变化很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我们有的地方和部门还需要加大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还需要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在履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在支持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社会事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 还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在省级配套法规建设方面加快进度,同时也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规范三江源生态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
              昂毛副主任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增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觉性、坚定性。二要抓紧制定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三要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生态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四要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情况的专题报告,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不断推进我省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区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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